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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
时间:2015-01-30 00:29:03来源:作者:柯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县直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指导、服务、扶持,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稳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到8月底,田阳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社115个。最早在工商登记的是增年山茶油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间为2008年6月。
1、合作社的分布情况。全县已注册的115个专业合作社中,按产业分类的可分为三种类型:(1)种植业73个,(2)养殖业28个,(3)农机服务14个,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各类合作社共有注册资金13822.53万元。注册资金最多的为力倍特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达2000万元,最少的为3.95万元,平均120.19万元。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 1498 人,平均成员为13名,100人以下组织共112个,占组织总数的97%。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每个合作社都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章程上墙的仅有10个,占11%。
5、民主管理情况。正常开展活动,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合作社不多,有些合作社理事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6、合作社服务情况。实行了信息、培训、技术指导、销售等综合服务的合作社23个,占总数的35%;实行单一服务,如技术服务的合作社有31个,占总数48%。从服务内容看,有提供“六统一”(统一培训、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购进饲料、统一良种供应、统一疾病防治、统一销售)服务的:高旺芒果、亿锋养兔、珍源养鸡等7个合作社。
7、经营及利润分配情况。目前,全县合作社中,成员生产的农产品主要是成员直接向市场销售,合作社还没有经营利润。没法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
8、财务管理情况。多数合作社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有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的只有6个,有会计人员的合作社均按农业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记帐和核算。但财务报表不及时,报表质量不高。
9、带动农户情况。全县合作社带动农户约15000户,带动方式辐射带动的方式为主。
  10、登记证照情况。虽然全县各合作社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证照齐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政公章、银行帐户等)的只有8个。即高旺芒果、七月香芒果、赵大妈绿壳蛋鸡,伟农番茄、亿农芒果、兴城番茄、山里人养殖、新联石山鸡等。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了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向上对接市场、龙头企业,往下组织成员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的作用。县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配套相关文件,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培植典型,抓好示范以及注重人才培训等措施,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每年初,县委县政府把发展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服务。进一步明确县经管站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服务指导部门;工商部门做好法人登记、商标注册等服务;农业局负责对接涉及种植类、畜牧局负责涉及养殖类、农机局负责农机类等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发展、创建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田阳农业产业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 通过争取上级项目,统筹财政资金,落实贷款贴息等解决办公设备、生产周转金等困难问题。
  一是财政扶持 从2011年-2014年,县农业局、财政局通过争取上级项目和本级财政投入等方式,对本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投入资金171万元。其中高旺芒果、兴城番茄、七月香芒果、赵大妈等合作社,促进合作社的发展。
  二是政策扶持 为了保障合作社的稳步发展, 2010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田阳县2010年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0】53号,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通过扶持,目前,全县的合作社注册了“壮乡红”、“福爽”、“高旺”、“伟农”、“赵大妈”、“桂佳”“驮峰”“七月香”等8全产品商标。
 (三)加强培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县各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合作社积极开展培训。一是通过派往外地参观考察的方式对合作社理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2010年以来,先后派出七月香芒果、亿锋养兔、兴城番茄等合作社理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56人次到恭城、蒙山、资源、隆安、良庆、田东等县区参观学习;二是聘请专家到田阳,直接对合作社成员进行培训,2010年以来,先后邀请以色列、广西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国内外蔬菜、果树专家到田阳对合作社成员进行培训6期533人次;三是县农业局、畜牧局、扶贫办、农机局等共培训合作社成员9期320人次;四是指导合作社自发组织培训,如亿锋养兔专业合作社,采取成员定期培训和“先培训,后入社”的方式,不断提高与养兔户的技术水平,2010年至今,共培训成员11期343次,培训非成员养殖户9期581人次;七月香芒果,成立之后已自我培训7期560人次。从2010年以来,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我组织培训共56期,人数达5800多人。
(四)培植亮点,树立典型示范,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功经验 将亿锋、高旺、七月香作为县级示范社,按照每个合作社做到“十有”:即登记证照齐全、固定办公场所、名称标牌、组织公章、章程规范及管理制度完善、专职会计及银行开户帐号、商标品牌、发展规划、会议记录薄、经营利润。通过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了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
三、存在问题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思路、服务内容、规范建设等都还是探索当中。因此,难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集中表现为:
  (一)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和完善 一是《章程》制度等不完善。全县已注册的合作社虽全部都制定《章程》,但只有7个将《章程》制度上墙,占总数的11%。全县所有的合作社没有哪个能按照《章程》要求运行。二是财务不透明,缺乏监督,(二)思路不清晰,缺乏长远目标规划 一是成立合作社目的不明确或动机不纯。有的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争取补助、上级扶持等。二是思路不清,缺乏规划。全县的合作社基本上没有自己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规划。(三)合作意识不强,组织松散,缺乏创建品牌的意识和能力 一是合作意识不强,缺乏信用,如赵大妈绿壳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实行向成员供应蛋鸡种苗,由成员养殖蛋鸡产蛋后,按约定价格回收鸡蛋,但部分成员不讲信用,当市场蛋价好时,就自己卖,当市场蛋价低时才给合作社帮卖,经常造成合作社与订单超市供货紧张,造成合作社经营信用不良。二是组织松散,难于推行标准化生产,部分种植户,特别是番茄、芒果等农户,虽然已加入了合作社,由于合作社还难以实现统一销售,为成员创造更高的利润,成员还是自行选择品种、按各自家庭能力进行投资、组织生产,效益只看市场,价高价低由市场决定。因此,合作社要组织标准化生产,实现产品品质基本一致,还难以实现。三是缺乏创建品牌的意识和能力,合作社要创建自主品牌,受到市场营销人才和品牌推广创建资金的制约,在合作社本身还没有经营效益来源的情况下,不具备自主创建品牌的能力。
  (四)发挥作用不明显,经营收入少,未能给成员带来真正的实惠 一是缺乏组织能力强、自我发展好、甘于奉献的产业带头人。全县115个合作社理事长属于产业能人的只有5人,占总数的4%。二是合作社本级经营收入少,缺乏运作经费和周转金,全县各类合作社本身没有一家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如七月香合作社因收入来源少,在那坡街上的农药店、县城的芒果礼品店已关门。三是未能给成员带来真正的实惠,号召力不强。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合作社为本社提供的仅限于技术服务和销售引导。而大部分农户掌握的技术都已比较成熟,他们渴望能在现有的基础上让自己的产品卖得个更高、更好的价。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的收入没有多大区别,因此,合作社的吸引力、号召力不强。
  (五)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不畅,难以形成有效地合作共赢利益联给体 田阳县35个种养类合作社,目前还未能做到统一品种、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等标准化、规摸化生产。产品品质,特别是农残、病虫害难以控制。我县农民经过多年的种植实践,产量效益基本上趋于最大化,农业龙头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也尽可能的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农民将产品卖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格,往往都高于龙头企业向合作社成员的收购价。却使龙头企业收购价有时高于市场价,如百色壮乡河谷集团向农民收购的鲜芒果、番茄,但他的收购量很少。因此,截止目前,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的对接还难以形成良好的合作共赢机制。
  四、工作建议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在初始阶段,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客观上需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为其建设和发展提供扶持、指导和服务。在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帮助理清思路,培养合作意识;抓好示范,稳步推进等基础上,急需上级部门通过项目扶持完善基地、打造品牌、市场营销、人员培训,提高农业补贴,扩大农业保险范围,给予金融信贷支持等。
(一)完善基地 上级安排的土地整治、水利设施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完善合作社的种植养殖基地,促进合作社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
(二)打造品牌 给予资金扶持,帮助合作社注册商标、进行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如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合作社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荣获“国家名牌产品”或“国家驰名商标”的合作社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荣获“广西名牌产品”或“广西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市场营销 在合作社开拓市场之初,应设立扶持资金开展市场营销,如开设专卖店、农超对接。
  (四)人才培训 安排资金对合作社法人、财务、经营管理及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培养合作社带头、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为其发展提供人才;加强成员培训增强合作意识、品牌意识。
  (五)提高农业补贴 新增补贴应向合作社倾斜,才能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如实行土地流转优惠政策,鼓励连片规模经营,对于合作社连片1000亩以上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给予每亩300元的生产补助资金。
(六)金融扶持 一是贷款贴息,对真正能带动农民增收、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经营的生产基地、加工设备、技术改造的贷款按一定比例优惠利差给予贴息。二是信贷优惠,对发展好的合作社,优先安排国家、自治区级项目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贷款,特别是季节性强的农产品收购资金贷款;对规模大、带动力强、资信良好的合作社,根据信用程度授予相应的贷款额度,合理安排贷款,并结合农业生产经营周期长的实际,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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