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号召,吉首市严格遵循各级文件精神,通过指导服务、政策引导、规范管理等措施,使吉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业规模、产业布局、示范引领、品牌效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还普遍存在制度不健全、人才资金缺乏、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一、发展举措
(一)强化指导服务,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之后,2006年,市政府出台了《吉首市2006年-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规划》。2009年,为确保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更快的发展,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文件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二是实行规划化管理,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加大力度,扶持和鼓励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特别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方面给予财政扶持。2014年,为切实搞好农民专业作省级示范社建设工作,市农经局成立了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民办实事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2、突出示范社引领作用
一是积极扩大农民合作社规模。吉首市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积极培育示范社典型。截止2014年12月,全市合作社累计达到186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10个,州级示范社13个,市级示范社5个;1个合作社建立党支部,20个合作社建立工会组织),合作社成员户7699户;带动非成员农民1.3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34.2%;合作社注册资本总额3.7亿元,拥有资产总额5100万元。注册“红色公司”56个,实施“红色股份”合作社34个,到位扶持资金280万元。合作社注册商标14家16个。二是积极申报国家级示范社合作社。通过认真筛选,选择了阳陵生态果木合作社、吉太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申报单位;选择实力较强、带动能力较广的吉阳花卉苗木合作社为省政府为民办事实单位。为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合作社创办了武陵山区花卉苗木大市场,有50多个花卉苗木大户入场经营,带动了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3、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一是组织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我市积极开展各种培训。2013年组织了全市81个合作社理事长及15个乡镇合作社指导员进行了两期培训,内容涉及合作社基础知识、合作社经营理念、合作社相关政策等方面。2014年共计举办培训班16期,其中合作社联合会培训4期、以会代训2期、其他合作社培训8期,540人次参训,内容涉及合作社财务管理、合作社法、企业运作等方面;合作社品牌塑造与文化创意讲座2期,165人次参加;金融品牌讲座3次,155人参加;选派2名合作社理事长出境(台湾)学习考察。
二是加强合作社法相关政策的宣传。市农经局将每年3月设为合作社宣传活动月,近三年来,运用各种形式累计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0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理论与实践》、《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书籍2800余册,利用墟场设置宣传服务台10多场次,发放《合作社法》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每个乡镇发放展板4块,置于宣传栏。同时,积极利用媒体宣传,制作合作社专题片、红色股份专题片、特种养殖专题片在湘西《社会关注》栏目和吉首《聚集发展》栏目播放。
(二)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
1、加大财政扶持
一是市财政预算逐年增加。财政拨付合作社市级以上项目资金见下表:
吉首市农民合作社资金扶持总表
年份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合计
扶持合作社个数
8
21
36
49
80
116
188
扶持资金(万元)
14
15
52
70
69
107
144
499
另外,市农经局的专项扶持资金,2010年安排了20万元,2011年—2014年均安排了3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对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创建以椪柑、食用菌、茶叶、畜禽养殖等主导产业的市级示范社,由市人民政府按每个示范社200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或取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以及获得原产地标识认证的,由市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5000元到20000元的奖励。
二是通过“红色股份”注资专业合作社。“红色股份”是由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联合创办一个红色公司,作为发展村公益事业的实体,采取资金、土地入股或其他资产入股的形式参股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的集体股份。2012年整合本市财政、扶贫、发改、科技、民族事务、农业和畜牧等部门的部分支农资金入股4家合作社投入红色股份资金90万元,其中隘口茶叶合作社注入红色资金40万元;吉太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入红色资金20万元;富旺春柑橘专业合作社注入红色资金10万元;亿利德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入红色资金20万元。2014年又出台吉办发[2014]39号文件,对“红色股份”实行一般扶持与重点扶持两种方式,一般扶持,对已完成规范入股工作流程,健全规章制度的红色公司,政府给予5万元“红色股份”资金支持。重点扶持,对运作规范、带动力强、符合产业规划、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红色股份”点,根据考核情况,市财政给予红色公司一定资金的奖励性支持。
2、创新金融服务
吉首市积极为合作社搭建融资平台。组织合作社参加银企(社)洽谈会4次,签订银企(社)意向性贷款800万元;拓展合作社融资渠道,积极融入邮政储蓄银行“互惠贷”业务,签订意向性授信贷款1.2亿元。
3、强抓市场营销
一是开展农博会。2013、2014年共组织68家合作社参展两届湘鄂川黔武陵农博会,共计销售合作社产品1527393元,签订产品合同38份,办理代理商一家,合作社产品得到消费者的喜爱,使合作社的知晓度得到提高。二是开设社区合作社产品直销窗口,2014年8月份市农经局投入经费5000元以吉首市源承农产品储备加工配送专业作为主共10家合作社的产品进入社区直销店。三是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厨师节展销。2014年10月源承农产品储备加工配送、惠农果木、吉太养殖3家合作社带着土鸡、蔬菜、红心猕猴桃参展。
4、创办联合会
为更好地联合起来应对市场,做大做强相关产业,我们从158家合作社中将各类产业的合作社根据自愿精选30家有实力的合作社组成联合会。联合会注册资本3500万元,资产总额1.2亿元。联合会有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8.8万亩(其中示范基地7500亩),加工厂房占地25000多平方米。联合会有成员户3500多户,带动农户5900户。联合会有商标14个,QS认证3个。联合会农产品进入超市经营7家,产品9个。联合会在全国9个省市区有农产品直销窗口19个。为解决联合成员贷款难问题,以吉阳花卉苗木合作社骨干成员为主体成产基金会,为合作社提供担保业务。
5、建设合作社主导产业
吉首市根据自身地理区位优势,逐渐发展出一些优势主导产业。目前我市合作社种类主要集中在柑橘产业、茶叶产业、花卉苗木产业、养殖产业、药材产业、蔬菜产业等六大产业。其中尤其是柑橘产业、茶叶产业、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态势最好。吉首市农经局重点考察、扶持这些主导产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引导其规范化管理,并积极拉线搭桥为其提供各种市场信息。
(三)规范管理农民合作社,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1、引导规范注册,制定章程
不论是新设立或由原协会组织过渡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注册登记,并对尚不具备条件或条件不完备的,积极指导注册登记的前置工作程序。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设立之初就步入规范发展的轨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要求在设立登记时,提交合作社内部基本规章制度等。对于不符合法定注册登记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如协会或民间合伙群体,暂不予以办理注册登记。市农经局对合作社向工商质检、税务、金融等部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实行备案制度,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管理,并帮助和扶持专业大户积极创造条件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过渡。
2、实行年度报告制,健全财务管理
一是市农经局每年3月定时联系合作社收取年度报表。内容涉及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等方面。2014年共收取40余份。局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指导合作社做账,并对报表进行核实,提出指导性意见。我们同时鼓励合作社对账务进行自查自审,部分合作社会委托专业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财务培训,并发放财务资料。我局共计发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读本200余册,2013、2014年的所有合作社培训中,均涉及到财务专业知识培训。
二、成效与典型
(一)合作社规模稳步扩大。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86家。其中:种植业84家(茶叶34家,柑橘15家,蔬菜18家,中药材8家,瓜果7家、烟叶1家、水稻1家),畜牧业48家(土鸡10家、牲猪11家、黄牛4家、山羊13家、特种养殖10家),渔业10家,林业16家,服务业6家(农机3家、农资3家),其他22家。在186家合作社中,有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个,州级柑橘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个;有1个合作社建立党支部,20个合作社建立工会组织;实施“红色股份”合作社34家,村注册“红色公司56个;进入社区直销店合作社10家。专业合作社成员7699户(其中,农民成员7516户),带动非成员农民1.3万多人,培训成员7000多人次。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14个,QS认证1个,注册出资总额3.7亿元;办加工厂的合作社5个,有生产许可证5个。2013、2014年合作社产品总值分别为2.53和4.2亿元,成员户人均增收3200元以上。
(二)主要产业布局逐步形成。一是柑橘产业。我市现有柑橘专业合作社15家,销售柑橘24800吨,销售收入3472万元。富旺春专业合作社2014年销售柑橘14280吨,收入2142万元,利润714万元。二是茶叶产业。我市现有茶叶专业合作社24家,茶叶种植面积3.2万亩,隘口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园面积8700多亩,2014年销售茶叶10吨,销售收入800万元。三是养殖产业。全市共有58家,年产值2.3亿元。四是药材产业。现有药材专业合作社8家,全市种植药材1.2万亩,产值1.7亿元。亿利德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药材7512亩,实现产值8000万元,销售收入1.2亿元,开设金银花加工厂,玫瑰花加工厂各一个。五是蔬菜产业。蔬菜专业合作社18家,种植蔬菜4.5万亩,产值0.9亿元。社塘坡八月蔬菜专业合作社有大棚蔬菜80多亩,其中,有标准钢棚12个。六是花卉苗木产业。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4家,种植面积1.2万亩,产值1亿元。鑫土地果木专业合作社2014年销售苗木1543.4万株,完成花卉苗木生产示范园建设5个,面积630亩。七是渔业产业。产值4200万元。
(三)示范社不断涌现。从2009年起,每年抓一个民办实事示范合作社,现有民办实事省级示范社6个,吉首市亿利德中药材种植合作社是13年的民办实事示范社,成立于2010年3月26日,法人张少海,大专文化,善经营,会管理,带领合作社队伍,抓基地、闯市场,取得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合作社截止2014年共计流转土地8102亩,先后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其中中药材1470亩,黄金茶育苗300亩,玫瑰花“丰花一号”种植506亩、育苗30亩;“大马士革”玫瑰花种植400亩、育苗40万株。2014年销售农产品191吨(其中,中药材190吨、玫瑰花1吨),销售收入615万元,实现利润200多万元,第一次分利160万元,第二次返利32万元,成员户均纯收入6220万元,成员户比非成员户多增收2708万元。带动农户500多户,涉及4县市6乡镇16个村。
(四)品牌效应逐渐显现。吉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体现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基础,发展品牌农产品这一思路。目前,全市的专业合作社注册了16个商标,有的还通过了QS认证。像“苗疆”牌绿茶、“吕洞山”土鸡蛋、“鑫果子”、“XINYE鑫叶”、“玛汝”、“水墨丹青”、“葛四”“果比果购”、“边城翠眉”、“廖氏三兄弟”等一批农产品品牌享誉国内外。隘口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苗疆”牌红茶获“湖南旅博会铜奖”,“苗疆”黄金茶获得中国绿茶评比会金奖,2011年合作社绿茶、红茶场获得全国工业企业生产许可证。“吕洞山”鸡蛋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直销点,产品畅销省内外,经济效益明显增加。
(五)农民经济效益大幅增收。通过专业合作,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农民社员在盈余分配、股金分红、二次返利等方面直接增加了收入。吉首市隘口茶叶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的服务与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合作社成员已发展到380余人,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带动农户每年增收2200元,使一大批农民脱贫致富。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无论是在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还是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部门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现行体制,农经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指导服务机构,财政局负责大部分的合作社项目资金拨付,工商部门负责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虽然有各自分工,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部门与乡镇工作脱节,各类政府资金得不到有效整合。
(二)合作社内部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一是产权制度不明晰,合作社的资产没有得到明确界定,财务账难以建立。二是民主管理制度不落实,不能真正按章程办事,各项制度流于形式。三是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账簿,只有内部收支流水账。四是成员帐户和盈余分配不规范,很多合作社没有成员帐户,没有进行盈余返还,有的虽然有了成员账户、进行了盈余返还,但返还比例没有达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和标准。
(三)合作社人才缺资金缺乏。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少,管理松散,缺乏领头能人,合作社领头人虽然算是农村经济能人,但是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和市场营销知识,不能带领成员搞经营,开拓市场。二是资金实力弱,缺乏可抵押资产,无法向金融部门申请贷款。目前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启动资金,资金短缺使其在扩大规模、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过程中举步维艰。
(四)合作社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一是多数合作社还没有注册商标。没有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市场竞争力很难增强。二是大多数合作社5-10人以下,规模很小,合作不紧密,产品自产自销,大多数合作社没有加工和包装,或有粗加工和简易包装,产品附加值不大,市场竞争力弱。
五、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协调行政部门服务。市政府高度重视,统一调度,形成合力,各部门加强沟通。市财政、税务、工商、农业、科技、质监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措施。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针对合作社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进合作社与超市、企业对接;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实际情况,引导业务主管部门及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帮扶制度,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用地、生产经营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创办、发展、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农业技术部门要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尤其在引进推广新技术、建立经济实体、扩大产业规模、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二)促进规范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要依据《合作社法》,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运行机制,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推行社务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完善产销服务体系,积极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以及统一供种、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品牌销售的经营发展模式;对新发展的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效能管理,确保发展一个、规范一个、见效一个。
(三)推进示范化建设。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五个一”示范化建设:即一个良好的产业依托、一个灵活的运行机制、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一个团结能干的领导班子、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建设方案,加强业务指导;选择符合农业产业导向、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先期试验。紧密结合主导优势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每年培育5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重点开展体制、机制及制度创新与产业链条延伸试点,着力探索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农业项目贷款、农村治理机制、新农村建设实施主体培育、合作社风险保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批产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
(四)提供信贷支持。各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对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可在合作社提出申请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农户小额贷款额度;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以不动产抵押贷款。
(五)强化宣传培训。大力开展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懂管理、会干事、有责任心的辅导员队伍和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农民的合作意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宣传法律知识、合作理念和发展典型,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六)提升品牌竞争能力。鼓励合作社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提高标准,提高标准化实施面和到位率;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推进后续加工,提升产品档次;加强品牌创建,打造一大批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指导合作社落实农产品源头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