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农经处(局、站)、合作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企业管理处:
农业部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已进入年终总结阶段,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4〕5号)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09〕78号)的批复内容,开展2009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总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实施单位总结
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各实施单位须撰写示范项目总结报告,填写《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承担单位统计表》和《2009年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
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总结
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省(区、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自查工作,全面认真撰写省级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年度总结报告。
年度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立项情况及其领域分布、经费安排情况等。
(二)主要做法
1.工作部署、支撑条件建设和组织管理措施等,要求对其中具有创新性的做法或措施进行详细叙述。
2.具体执行情况。如补贴的对象、标准、内容、方式、规模等。要求有详实的数据作为支撑。
(三)主要成效
包括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要求有详实的数据分析作为支撑。
(四)主要经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和体会。
(五)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有关建议等
要特别加强对以奖代补试点单位的跟踪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政策建议和改进措施。
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总结工作,将示范项目单位总结报告和所附统计表、省级年度总结报告,以电子邮件方式于
联 系 人:刘 洋 王邱驰
联系电话:010-59193170 59191874
电子信箱:jingguansi@yahoo.com.cn
附件:1.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承担单位统计表
2.2009年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承担单位统计表
省(区市) 项目承担单位名称:
项 目
数量(2008年情况)
数量(2009年情况至
一、组织基本情况
(一)成员总数(人)
(二)带动非成员农户数(户)
(三)服务内容
1. 产加销一体化服务
是 □ 否□
是 □ 否□
2. 购买服务
是 □ 否□
是 □ 否□
3. 仓储服务
是 □ 否□
是 □ 否□
4. 运销服务
是 □ 否□
是 □ 否□
5. 加工服务
是 □ 否□
是 □ 否□
6. 技术、信息服务
是 □ 否□
是 □ 否□
7. 其他服务
是 □ 否□
是 □ 否□
二、生产规模情况
(一)农作物总面积(亩)
农作物产品总产量(吨)
(二)畜禽产品产量(吨)
畜禽出栏总量(头、只)
年末存栏总量(头、只)
(三)水产养殖总面积(亩)
水产品总产量(吨)
三、经营服务情况
(一)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量(吨)
(二)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量(吨)
(三)培训成员和农民数(人次)
(四)拥有注册商标数(个)
四、资产负债情况(万元)
(一)资产总额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二)负债总额
(三)所有者权益
其中:出资总额
五、收益分配情况(万元)
(一)总收入
(二)总支出
(三)盈余
其中:1.提取公积金总额
2. 盈余返还总额
3. 剩余盈余分配总额
六、成员收入情况(元)
成员户均纯收入
成员比当地未参加合作组织农民人均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承担单位统计表
填写说明
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承担单位统计表由承担项目的专业合作组织填写,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审核,于
指标解释
1.成员总数:指专业合作组织年末在册成员数。
2.带动非成员农户数:指未履行入社(会)手续但与本专业合作组织发生业务往来的农户数,包括接受各种服务和培训的非成员农户。
3.产加销一体化服务:指为成员提供生产、初加工、储藏、包装、销售各环节一体化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4.购买服务:指主要为成员提供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等农业投入品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5.仓储服务:指主要为成员提供仓储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6.运销服务:指主要为成员提供运输、销售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7.加工服务:指主要为成员提供农产品加工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8.技术、信息服务:指主要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市场信息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9.其他服务:指除上述类型以外的专业合作组织。
10.农作物总面积: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统计期种植与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营农作物产品种植面积。
11.农作物产品总产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生产与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营农作物产品总产量。
12.畜禽产品产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以重量为单位计算的畜禽产品的数量。
13.畜禽出栏总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已出栏的畜禽产品的数量。
14.年末存栏总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年末存栏的畜禽产品的数量。
15.水产养殖总面积: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水产养殖的总面积。
16.水产品总产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水产养殖及捕捞的水产品总产量。包括海水产品、淡水产品等产量。
17.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截至本统计期为成员和非成员统一组织销售的农产品的总量。包括农作物产品总量、畜禽产品总量、水产品总量和林产品总量。
18.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截至本统计期为成员和非成员统一组织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等投入品总量。包括专业合作组织统一为成员和非成员购买的农业生产投入品数量,或接受成员委托代购的农业生产投入品数量。
19.培训成员和农民数:指专业合作组织截至本统计期对成员和非成员进行技术、营销以及合作理念等方面培训的累计人次。
20.拥有注册商标数:指通过直接注册或授权许可使用的各类产品商标数。
21.资产总额:指属于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年末资产总额。
22.固定资产净值:指属于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
23.负债总额:指属于专业合作组织年末各种债务总额。
24.所有者权益:指出资者对专业合作组织净资产的所有权。所有者权益等于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差额。
25.出资总额: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以货币出资或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的出资金额。但是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为出资。
26.总收入: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实现的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总额。不包括国家财政补助、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成员个人收入。
27.总支出: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发生的全部费用。
28.盈余: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实现的收益,即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差额。
29.提取公积金总额: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从盈余中提取公积金总额。
30.盈余返还总额: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从可分配盈余中按与成员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总金额。
31.剩余盈余分配总额:剩余盈余指可分配盈余减盈余返还总额的差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从可分配盈余中依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成员的总金额。
32.成员户均纯收入: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本年度户均总纯收入。包括通过本组织生产经营获得的户均纯收入和在本组织之外从事生产和非生产性经营活动得到的纯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33.成员比当地未参加合作组织农民人均增收: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本年度比当地未参加合作组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
附件2 2009年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项目承担单位名称 省(区、市) 成(会)员人数 主营产品(产业) 项目计划执行期限 项目实际执行期限 需要延长期限原因 一、项目实施情况(按批复内容逐项填写) 项目内容 支出金额(元) 项目进度% 1 2 3 4 合 计(农业部下拨资金数额) 二、项目投资情况 省级配套资金 万元 项目单位投入 万元 其他资金投入 万元 三、项目效益情况 项 目 增收总额(万元) 通过引进新品种、新设施、标准化基地建设, 统一购置农资和统一销售产品等 降低成本总额 万元 增加产值总额 万元 通过品牌认证、加工、贮藏、保鲜、包装等,提高产品挡次 单位产品增值额 元/公斤 通过信息采集和发布、产品推介和品牌宣传活动,拓宽销售渠道 销售量增加额 吨 四、设施购置及其它工作情况(仅填写项目实施中的内容,未实施的不填写) 设备设施购置 数 量 其它内容 数 量 质量检验检测 台、套 新品种引进 个 加工(育苗、筛选) 台、套 品种改良 个 储藏(保鲜、冷库) 个 新注册商标 个 包装 台、套 有机产品认证 个 运输 台、套 绿色食品认证 个 防疫 台、套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个 技术培训 台、套 无公害基地认定 亩 信息(营销网络) 台、套 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亩
关于做好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总结工作的通知.doc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