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办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市供销合作社,省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各所属社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经与省安监局有关处室商定,拟委托山东诚安安全培训中心于9月上中旬举办全省供销合作社安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最新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追究及避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法规知识;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应急管理、演练及处置;安全管理等知识。
培训参考课程设置祥见附件3-4。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省、市、县供销合作社有关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省、市、县供销合作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非高危企业)、所属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分新取证人员和再培训人员两类。新取证人员是指应取得而目前尚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或已经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但因其他原因未参加每年的再培训导致证件过期的人员。再培训人员是指已经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每年按时参加再培训需要复审或证书到期需换发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暂定9月上中旬。新取证学习时间为4天(28学时),再培训学习时间为2天(12学时),最后一天统一考核。
2、地点:济南。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培训费用
新取证800.00元/人,再培训450.00元/人。上述费用包含教师讲课费、教材费、资料费、考务费等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
1、电子版报名材料(培训前30个工作日提交)
⑴再培训: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正面与反面在同一页且保存为jpg格式)、两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⑵新取证: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正面与反面在同一页且保存为jpg格式)、学历扫描件(jpg格式),两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2、纸质版报名材料(培训报到时提交)
⑴再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2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各一份,两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使用圆珠笔清晰填写学员姓名),《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换证学员或证书遗失学员还需提交两寸彩色照片2张。
⑵新取证:学员登记表(附件2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各一份,两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使用圆珠笔清晰填写学员姓名)。
(二)报名方式:
各市、县(市、区)参加培训的人员电子版报名材料,由所在市供销社统一收集,并按照时间要求报我办;省联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所属社团参加培训的人员电子版报名材料由所在单位直接报给我办。由我办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山东诚安安全培训中心统一报名。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从未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的参加新取证培训班;已经过培训且证书未过有效期的参加再培训班;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参加新取证培训班。
2、《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最后一次考核时间为2014年的参加再培训班,无《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最后一次考核时间为2014年以前的按照新取证班安排。
3、各参加培训人员要慎重并认真填写有关资料,正确填写身份证号,学员登记表中填写的姓名要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考试人员名单应与报名人员名单一致,报名成功后,无法调换。
4、本次培训班是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参加学习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培训代培、替考、考勤两次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发证或填写再培训记录。
5、省安监局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每年必须参加再培训,未按规定参加再培训或再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证件作废;证书有效期满需换证的,再培训合格后,由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请各市供销社,省联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各所属社团认真做好报名和组织工作,并于
联系人:毕征利
电话:0531-88526240 传真:0531-8895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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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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