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情况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09-10-28 17:26:2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情况上半年工作总结2007-7-30 15:47:44 湘潭市商务局 市场科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4号《关于印发〈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落实省8件和市10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今年上半年,我市六家试点企业以及省直三家农资企业在我市的5个县市区共开设农家店124家(日用品店33家,农资店91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农家店建设完成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建设一直是我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又被列为2007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成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李明申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谢兰焰任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兰焰兼,办公室设在局市场体系建设科,有效地推动了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分解任务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湘商函[2007]58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07年8件实事考核指标分解情况和指标解释的函》,我市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准化农家店指标220家。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认真制定了《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方案》,将此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分别为:湘潭县98家,湘乡市98家,韶山市14家,雨湖区5家,岳塘区5家。并要求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和试点企业每月5号前将本单位上月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情况,以书面和表格的形式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同时建立项目检查验收制度。由市县两级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照标准和要求,对试点企业新开设的农家店进行逐一的检查验收,合格的上报申请给予资金补贴。
从前六个月的情况来看,5个县市区均按进度完成目标任务,尤其是雨湖区和岳塘区超额完成了任务。具体情况为:湘潭县完成50家,湘乡市完成50家,韶山市完成12家,雨湖区完成6家,岳塘区完成6家。
(三) 强化措施,积极推进
为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商务部门加强组织,强化措施,积极推进。
1、加盟形式。兆丰年、金虹羽新开设的农家店都是采用加盟的形式,与店主签订加盟协议,提出服务承诺和质量保障,双方履行好义务和权利,保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顺利实施。
2、培训方式。湘乡市商务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抽调2名同志专门从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深入22个乡镇办事处,600多个村和2000多家农村店铺掌握详实材料,组织全市146位农家店店主及各乡镇办事处专干进行了业务法规培训学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国家商务部建设标准,并参观和观摩示范店。通过培训学习,广大的店主加深理解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目的意义、开店程序和建设规范。
3、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各乡镇。湘潭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各乡镇,明确了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落到实处。
4、省直试点企业进入我市开设农资店。自2006年以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湖南兆丰年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市各县市区采取加盟的形式,开设了182家农资农家店。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试点企业积极性回落。如:步步高、心连心公司今年没有新开设1家农家店。
2、国家相关补贴迟迟没有到位,影响企业开店的积极性。2006年度开店的承办企业多次打电话或来人询问商务部相关补贴资金到位的情况,对时间过半,补贴资金却没有到位产生误解,开店积极性明显回落。
3、个别部门配合不力,优惠税、费的扶持政策没有落到实处,影响企业开店的进度。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做好检查验收工作。计划在第三季度与财政局一起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工作,主要检查验收今年承办企业新开的各农家店的店容店貌、商品配送率和店子的营业面积、经营商品品种、经营设施设备、售货方式、物价管理、商品质量管理以及商品结构和服务功能、经营场地与陈列。对于合格的农家店将向上申报。
2、加强督促,稳步推进,按照进度完成目标任务。继续做好月报和季报工作,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商务局做好月报和季报。要求各承办企业严格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的相关标准开设新店,争取在今年12月份以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3、继续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农家店进行一次复查,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农家店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经整改仍然不合规范的,坚决收回由商务部统一编号的“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牌匾,取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经营资格,以维护“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形象;同时联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具体解决承办企业和农家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企业权益。
四、几点体会
(一) “政府推动、企业主动”是前提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宗旨是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村流通商品质量,更好的服务“三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试点县(市)也相应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协调各方面关系;其次,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文件《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05]50号),鼓励和引导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和发展,大大加快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进展速度。政府的推动作用固然不可忽视,但是企业主体的积极性更是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在选择试点企业时,把企业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工作开展的热情及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条件。目前,我市几家试点企业积极性很高,工作也抓得很紧,且都专门成立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机构,并高薪聘请专业人才从事农村市场开拓工作。湘乡市振兴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被国家商务部评为2006年度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试点企业。
(二)以效益为中心是关键
考虑到我市目前农村生活水平不一、人口分布不均衡、消费习惯有差距、许多村镇交通不便利等因素,我们从经济收入高、人口密度大、交通便利的乡镇入手,共开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264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开设“三合一”店、“二合一”15家,在“十一五”期间,达到每个乡镇有连锁超市,然后依托乡镇连锁超市,逐步向村级连锁超市推进,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
(三)上下联动是动力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要认真开展好这一工作,只要充分发挥市、县商务部门及医药、农资、工商等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试点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上下齐动,部门连动,形成合力,才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政策扶植的原则,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落实好、开展好,让农村得发展、让农民得实惠,真正开拓好农村市场。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