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对获得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农家店开展“回头看”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9-10-28 17:27:3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对获得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农家店开展“回头看”检查的通知2009-3-25 10:37:31 临武县商务局用户湘商建设〔2009〕26号
各市州商务局、各承办企业: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四年多来,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认真开展了标准化农家店建设工作。截至2007年底,全省验收合格并获得国家财政补贴的农家店达14000多家,对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方便农民购物,扩大农村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农民群众和其他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进一步巩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成果,加快我省标准化农家店建设步伐,决定对全省已获得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标准化农家店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检查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商务部门在流通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当前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的重要途径,各级商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格对照两个标准的要求,对辖区内获得补贴资金农家店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检查对象、时间及方式
检查对象:2005年至2007年期间获得国家补贴资金的所有农家店(包括日用品、农资店)。
检查时间及方式:3月份,由承办企业对所建的农家店进行全面自查,认真填写检查表(见附件),对已关闭或脱离加盟关系的农家店说明原因。县(市)区商务局根据承办企业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漏一家。4月份,由省厅牵头组成市州商务局对各市州进行交叉复查。
三、检查内容
1、农家店是否与承办企业继续保持加盟合同关系,是否按连锁经营要求做到统一管理。店内是否建立并悬挂商品质量保证、商品退换等制度,证照是否齐备。
2、商品配送率是否达标。
3、店堂是否干净、整洁,商品摆设是否规范、整齐。
4、商品是否明码标价,货架是否有大标签、每件商品是否有标价。
5、农家店标识牌是否按要求(湘商建设[2006]19号)制作、悬挂。
四、工作要求
各级商务部门和各承办企业要按文件要求认真对所管辖的农家店进行检查。承办企业要按附表要求向当地商务局报送所有农家店的情况,市州商务局于4月5日前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省厅在交叉复查后,将有关结果通报全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市州和承办企业将采取核减2009年农家店指标或取消承办企业资格的方式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回头看检查表
二00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
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回头看检查表
承办企业名称:
序号
农家店名称
那一年建设改造
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商品配送率
店外标示牌是否清晰
明码标价
1.货架有标签
2.商品有标价
店容店貌是否干净整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