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有序开展,现就近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抓紧完成2012年项目验收。请已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地区,报送工作总结以及2012年度考核结果(格式参考2011年度工作考核)。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地区,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和验收,报送工作进展。在此再次重申,请各地区务必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下发文件确定的承办企业标准、项目建设标准、资金扶持标准执行,落实责任制,不得违规验收和拨付资金。
二、提出2013年项目建设目标。为编制2013年项目计划,请各地实事求是地填写《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调查表》,同时填报《2013-201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调查表》。表格电子版请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网站上下载。
三、有关要求。请将2012年工作总结(或工作进展)以及2013年项目建设目标、《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调查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3年2月6日下班前以正式文件报市场建设司。《2013-201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调查表》于2月28日前报送。
联系人:冯能彦电话:85093705
邮箱:jsnongcunchu@mofcom.gov.cn
附件:附件.xls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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