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村 -> 三农资讯
全国“两会”新闻汇粹之四
时间:2009-10-29 14:16:5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全国“两会”新闻汇粹之四

08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7594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委员今天(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凝结了我们党和国家长期同犯罪作斗争的实践经验,符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实际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还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因此,全国检察机关要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宽与严有机结合实现最佳执法效果

“如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偏颇某一方面,确实是贯彻这一政策的关键所在。”朱孝清认为。

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坚持几个要点。一是全面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宽严结合。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当前的实际,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要进一步解决“宽”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但决不意味着可以不要“严”,如果对严重犯罪不严厉打击,社会怎能和谐稳定?因此,既要防止只讲严而忽视宽,又要防止只讲宽而忽视严,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

朱孝清说,对严重犯罪中具有的从宽情节,或轻微犯罪中具有的从严情节,也要分别予以宽严体现,防止“从严”就一味地严,“从宽”就一味地宽。

二是区别对待。在处理刑事案件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据事实和法律予以从宽和从严的处理。

朱孝清举例说,比如说要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从犯罪情节是否恶劣、犯罪手段是否残忍、犯罪后果是否严重等方面考虑是给予从严还是从宽处理,再比如说要根据犯罪人的情况,是故意还是过失、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是多次犯罪还是初犯、是否真诚悔罪等方面考虑给予从严还是从宽处理。通过区别对待,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是严格依法。宽要有节,不能法外施恩;严要有度,不能法外加重。这里的“节”和“度”就是法律,也就是说,宽和严都必须依法进行。

四是注重效果。宽严相济的关键是“济”,强调的是宽与严的有机结合、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从而实现最佳的执法效果。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 去年批捕重罪268630人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是一味地对犯罪进行宽容,也不是一味地进行严打,而是将宽与严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继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朱孝清说。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从严查处严重职务犯罪方面,全国检察机关以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顺利举办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恐、涉暴、涉黑、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走私、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起诉上述严重犯罪268630人和287813人。

此外,还通过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0198件,比上年增加15.9%;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20703人、追加起诉16679人,分别比上年增加28.5%和28.8%。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是老百姓最为痛恨的不齿行为。去年,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7594件,比上年增加4.6%,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211件,比上年增加14.1%;县处级以上要案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29836人,比上年增加12.6%。

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07815人,比上年增加7.1%,不批捕率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批准逮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88607人和101928人,分别比上年减少6.9%和4.1%;各类案件中因“无逮捕必要”而不捕的44825人,比上年增加5.5%。全年共不起诉刑事犯罪嫌疑人29871人,比上年增加6.7%。

今年完善考评体系推进宽严相济

“去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朱孝清坦言,从各地实践情况来看,还存在该严的无法或没有严上去、该宽的无法或没有宽下来的情况。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办案人员的执法观念不适应;有的是法律规定不尽完善;有的是相关工作机制不健全,各个政法机关之间宽严尺度不一,缺乏协调衔接;有的是考评机制不科学。

朱孝清指出,在新的一年里,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化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加强对完善从严、从宽的法律制度的研究,比如对有些严重犯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有些犯罪的量刑标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逮捕条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问题的研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检察工作规律,从有利于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出发,修订检察机关办案考评标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通过强化教育培训,确立惩罚与保护、从严与从宽、实体与程序、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的执法观,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朱孝清说。

财政部回应“国账”出错报道

  财政预算报告有百亿元“差错”

  财政部解释:编制科目不同所致  

  “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里,有关2008年的财政‘执行数’出现了2次,前后数据却相差100多亿元!是误差,还是印错?”日前,在广东团分组审议2009年财政预算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道出自己的“发现”,顿时全场哗然……

  他拿出预算报告一一罗列,“你们看,第41页上,附表2‘2008全国财政支出情况’中‘执行数’写着‘2722亿元’;可是到了第50页,附表9‘2009年全国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中则提到‘2008年执行数’却是‘2825亿元’!这两个数据相差了100多亿元啊!到底哪个才是正确的?”李永忠希望有关方面尽快作出说明。

(新快报)

  此消息经媒体报道后,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8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就代表反映预算报告附表中数据有差异作了解释。

  新华社记者:据新快报报道,今年财政预算报告的附表中,2008年预算执行数出现了两次,广东代表反映前后存在较大差异,您可否说明一下。

  预算司有关负责人:根据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等情况,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2008年的基础上作了调整、完善,全国财政支出科目由原来16类调整为21类。2008年预算是按老科目编制的,执行数相应也按老科目编制。2009年预算是按调整后的科目编制的,为便于同口径比较,相应对2008年执行数作了调整。这些调整情况,在2009年预算报告第52页和预算草案第42页作了说明。如,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支出相应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到医疗卫生支出中。2008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按老科目编制为2722亿元,按调整后的科目编制为2825亿元。

  感谢人大代表对预算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工作,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透明度。

国防动员法即将问世

  去年两会期间,部分来自省军区系统的人大代表提出了抓紧出台国防动员法的建议。今年上会,没有代表再向记者提及此事。

  辽宁省军区司令员钱南忠代表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已经审议通过了国防动员法草案。相信用不了多久,这部重要法律就会问世。”

  从大声疾呼到翘首以盼,国防动员法的孕育过程,几乎与改革开放30年同步。上世纪80年代初,英阿马岛之战使国人对战争动员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深刻认识,几次全国人大会议都有代表提出关于战时动员要立法的议案。1984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起草《国家战争动员条例》,后来又改名为“国防动员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部法律未能出台。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国防建设立法工作得到发展,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国防动员立法的重要性。1998年12月,国防动员立法工作又重新启动。

  这究竟是一部怎样的法律?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总参动员部部长白自兴代表告诉记者:“这是国防动员领域一部管总的法律,是健全中国特色国防动员法律体系的需要,也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可以说是一部平战结合的国防法。当今许多国家都有自己完备的动员法规。”

  立法进程为何历时这么久?记者采访了起草单位——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起草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1987年送审稿形成后,出于对当时对外开放政策的考虑,有关方面提出了不宜公开突出战备立法的意见。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国防动员没有一个统管机构,在立法上存在技术障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的国防建设指导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在和平发展的时代主题下,中国政府和人民更加自信地迈开了依法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2001年底,再次形成了国防动员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此后几年,先后进行了数十次的调整修改。

  据该负责人介绍,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加快,特别是随着军事斗争准备的深入和保障军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增多,国防动员建设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也有一些新的指示要求,起草单位设立每一项基本制度都要和军地有关部门反复协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现代战争告诉我们,能否做好战争动员准备,对战争的进程和结局至关重要。近30年来,历届历次全国人大会议都有军队代表以不同形式呼吁这部法律的出台,今天终于有了新进展。

  回到解放军代表团住地,记者采访了连续四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总后勤部原政委张文台。张文台代表曾在九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上提出过此类议案。他激动地说:“这是国防动员立法进程中的一个重大成果,它凝结了军内外许多同志的心血,寄托着数届军队人大代表的期盼。”

今年将制定社保法 修改选举法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九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二00九年,中国要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努力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决定性步伐。

吴邦国指出,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到二0一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今年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一年。

在法律制定方面,吴邦国说,今年,要抓紧制定和修改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继续完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立法。

吴邦国说,今年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主要有: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侵权责任法、行政强制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精神卫生法、国防动员法等法律,修改国家赔偿法、保守国家秘密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邮政法、统计法等法律。

在法律清理方面,吴邦国说,中国现行有效的二百三十一件法律中,有的法律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去年常委会组织部署了对现行法律的清理工作,今年要完成这项工作。

吴邦国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到十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七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吴邦国同时指出,应清醒看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立法任务依然繁重。

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 三权分立

  3月9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自身建设,事关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正确行使和作用的充分发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并以此引领人大各项工作。

  去年3月1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胜利闭幕的第二天,常委会即召开第一次会议,着重就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之后,又专门安排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机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靠大家共同来把握。

  在人大工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进一步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

  一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是西方的多党制。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县乡人大代表是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以上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代表大会。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无论是代表大会,还是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都不按党派分配席位。

  我们的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二要充分认识人大和“一府两院”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我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各国家机关分工不同、职责不同,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

  人大根据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各国家机关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我们的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像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

  我们的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我们的人大代表,有各自的工作岗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体会最深刻,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了解最深入。我们的人大代表,是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去处理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

  大家强调,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通过深入学习讨论,大家更深刻地领会了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等重要论断,进一步增强了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通过人大工作,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人大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大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选择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唯一正确道路,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唯一正确道路。

  我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断推进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积极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的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

印花税没有继续下调空间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上周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印花税税率已经很低,没有继续下调空间。对于个税起征点是否会提高这一问题,他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计划。

  廖晓军是上周六在参加全国政协联组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表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需要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但目前调整个税的外部条件尚不具备。他明确表示,上调个税起征点虽是一个好办法,也是将来的方向,但近几年都很难调整。

  对于本次政协会议委员呼声很高的资源税,廖晓军表示,资源税已经酝酿了几年时间,准备工作早已完毕,可能择机开征。对于开征遗产税,他则表示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对于日前热议的地方债,廖晓军强调,地方债发行权不会下放到地方。他同时解释,地方债将由中央政府代理发行、代理偿还,是一种金边债券,所以债券利率会比较低,成本也比较低。

  他透露,各地政府能发多少地方债是根据多种因素测算的,广东可能会适当多一些。对于今年9500亿元的财政赤字安排,廖晓军表示,目前我国的赤字率是比较好的,是恰如其分的。

  廖晓军还就中国企业“走出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走出去既有风险也有机遇,我们要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在符合WTO原则的情况下出台一些扶持政策。当然,企业“走出去”必然会有风险,如何规避这些风险要靠企业本身,企业应该清楚自己所处的风险。

中央下达10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

据国家财政部网站消息,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近日中央财政下达了10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资助330家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

对一定规模以上、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对于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流向、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和扩大融资规模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上述330家机构共为约4万户中小企业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担保业务约1148亿元,其中第四季度达327亿元,比前三季度平均业务量增长近20%。

在该项政策的带动下,一些地方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据统计,2008年下半年,安徽、江苏、广东等15个省份财政部门共增加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资金约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及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等方面。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