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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热点聚集之七
时间:2009-10-29 14:17:0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全国两会热点聚集之七

“一折通”好政策不要“玻璃门”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加起来每亩地补贴超过了70元,钱直接打入银行存折,中央惠农政策是‘真金白银’呀!在黑龙江,受益于‘一折通’的有1809万农民。”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鸿斌说,今年黑龙江农村良种补贴资金将突破13.5亿元,每个农民近80元。

  姜鸿斌说,粮补资金实实在在到了农民手中,让农民安心种粮、快乐种粮,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他建议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农业物资装备补贴力度,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家电下乡 实惠入户

  本报记者 薛原 李刚

  “家电下乡,就是要为广大农民送实惠、送文化、送科技,不仅能激活消费,扩大内需,更重要的在于,这有利于改善民生,体现了中央和各级政府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和政策倾斜。”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说。

  李东生说,“家电下乡”工程推行三个月来,仅TCL彩电就销售了50多万台,每台由国家为农民补贴13%。农民朋友不仅少花钱,而且,下乡家电都是针对农村市场特点研发的,因此很受欢迎。同时,还可以加快落实农村水、电、通讯等网络的基础建设,将环保节能理念推广到农村,使农村家庭普及节约型生活方式。

  好政策不要“玻璃门”

  本报记者 徐锦庚 马跃峰

  “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要有好的政策,更要从群众的视角考虑操作细则。否则,一些政策措施初衷虽好,却经常碰到‘玻璃门’,让人们看得见摸不着。”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济南市市长张建国说。

  张建国说,以农民工子女上学为例,有的地方一边请他们到指定学校读书,一边要家长交纳高额借读费,并出示迁出证、暂住证、计生证、租购房证。交不上钱,找不齐“四证”,农民工子女就无法上学。济南在推进教育公平过程中,不仅拨出专门资金,还拆掉“门槛”,为农民工家庭送去“贴心饼”。5年来,济南市共建设25所农民工子女学校,解决24749名农民工子女入学。

  “欠发达不能欠百姓,穷财政不能穷民生。对于国家的惠民政策,欠发达地区也要坚持‘大小不漏项、多少都给足、确保有提高’。”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承德市市长张古江说,要继续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最重要、最基本的目标来实现,加大财政投入,最大限度地减少国际金融危机给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报记者 潘跃)

  “去年我国医卫事业的财政投入2400多亿,医疗费用平均个人负担比例已由以往的60%下降到45%。”

  ——全国人大代表、天士力集团总裁闫希军建议,合理配置医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医生资源作用,制定政策让更多的医生进家庭、进社区。

  (本报记者 朱虹)

  “有了社保‘安全阀’,农民挣钱才敢花。这不仅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渠道,也是重大民生工程。”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信阳市市长郭瑞民认为应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加大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各项民生建设。

  (本报记者 曲昌荣)

  “企业要做好实现、维护、发展职工根本利益的‘小民生’,更要在‘大民生’观的指导下发展企业、服务社会、惠及人民群众。”

  ——全国人大代表、太原铁路局局长武汛说,“大民生”体现在太原铁路局,就是做好人民群众关注的买票、运货、乘车等工作,想方设法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本报记者 鲍丹)

  “今年国家实行的扶贫新标准提高到人均1196元,扶贫对象扩大为4007万人,这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王积权建议,扶贫要变“输血”式扶贫为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致富本领的“造血”式扶贫。

  (本报记者 陈仁泽)

   “养老保险制度应当突破地域界限,实现全国‘漫游’。”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通辽市市长傅铁钢说,国家应尽快出台“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能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为庞大的跨省区务工者解除后顾之忧。

报销比例太低医保的钱才花不出去

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的设计多此一举,它反而使相当一部分资金闲置起来,产生被挪用或滥用的风险。同时,医疗保险应该一年一结算,当年结余过多,下一年就应该作出调整,或者少收保险费,或者提高报销比例。

近年来,违规挪用医保基金的事件屡禁不止。两会期间,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07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当期的结余率是34.8%,2008年是32.8%,"这个比例远高于发达国家控制在10%以下的水平"。他表示,这些钱是财政部拨付下来做事的,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可那么多基金还放在那里,证明地方政府失职。

以上说法也许略有瑕疵,但医保的钱花不出去是一个事实,对此,我分析大致有以下原因:

首先,医保基金并非"财政部拨付下来"的,而主要是由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缴费形成的。当年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时,确立了一个原则,就是"坚决不搞第三个‘确保'",这是针对之前提出的两个"确保"而言的。两个"确保"是指"确保下岗工人的下岗生活费,确保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要做到两个"确保",就要靠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来保底,这给当时资金规模有限的中央和地方财政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所以在搞医疗保险时,就再也不敢或不愿搞"确保"了。光单靠企业和个人缴费来维持医疗保险的整个盘子,资金是十分紧张的,所以制度初创时在资金运用方面就会十分谨慎,这就造成了报销比例过低的缺陷。至此,可以说都还属于正常。但是,迄今制度运行已经十多年了,还是维持很低的报销比例,造成资金积压,这就很不正常了。

其次,在制定医保制度时,确定了也要像养老保险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模式:参保人去看病,先要从个人账户中支付费用,等个人账户的费用用完后,设了一个自付费用的"门槛",医药费用的总额要越过"门槛"才能进入社会统筹报销医药费。但是,这也成为造成资金积压的原因:一则从总体来看,生病的参保人毕竟还是少数,所以多数参保人没看病,而个人账户中的钱又只能自己用,所以造成大量积压。另外,在一些地方,参保者也琢磨出了省钱"诀窍",一家人先共同努力把一个人个人账户的钱用光,然后再把他抬过"门槛",最后全家就都跟着他花社会统筹的钱。所以,这一家其余的人个人账户的钱都"沉淀"下来了。

新农合的情况基本也是如此,当然新农合中是有财政投入的。目前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每个农民每年各投入40元,共80元。因为新农合的总的筹资规模更小,所以"惜报(销)"的情况可能更严重,报销的比例也就更小,也更容易造成资金积压。

虽然在说法上有不准确之处,但国家预防腐败局官员认为累计结余过多,会给地方政府造成挪用的机会,这是绝对有道理的。当年,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评价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时,就曾经说过,一旦政府手边放着如此之多的资金,就会情不自禁地去挪用它。这就是个人账户的缺陷之一。

从理论上说,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的机制截然不同。老年风险是在一个确定的时刻发生的,而医疗风险则是从"摇篮到坟墓"伴随终生的。所以,要以个人和家庭来对付疾病风险实际上无能为力。但是,另一方面,疾病风险毕竟只侵扰少数人,而且这些人的数量可能会趋于一个常数。因此,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大家都拿出一点钱,聚到一起,就可以帮助患病的人应对风险。疾病风险更符合"大数定律",就是说参加的人越多,制度本身的抗风险能力就更强。故而,医疗保险的"覆盖全民",不仅仅是道义上的,而且是符合制度本身规律的制度安排。

从以上理论出发,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的设计实在是多此一举,它反而使相当一部分资金闲置起来,产生被挪用或滥用的风险。同时,医疗保险应该一年一结算,当年结余过多,下一年就应该作出调整,或者少收保险费,或者提高报销比例......以前制度初创时,国家财政困难,在"确保"制度运行方面的不作为可以理解。建议今后以国家财政,或者以"社保基金"来做"担保金",这样就可以使当年收取的医疗保险基金能够被最大限度地使用。

地方政府被指成最大开发商

工商联直指“土地财政是高房价首因”。3月1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答问时对房价构成进行了解析。齐骥指出,各地区影响房价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土地成本。

在高房价的责任之辩中,地方政府很难独善其身了。

今年两会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在《我国房价何以居高不下》的书面发言稿中提出,房地产开发的总费用支出一半流向政府是房价高企的主要原因。

工商联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青岛、西安、成都、苏州和呼和浩特9个城市,选取62个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81个项目就“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研究,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递交了《关于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的调研报告》的书面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最高达到58.2%;而在开发项目的总费用支出中,大约一半(49.42%)流向政府;开发项目的总销售收入中,政府份额占37.36%;同时,房地产税费偏高并且呈逐渐增加趋势。

据此,工商联直指“土地财政是高房价首因”。3月1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答问时对房价构成进行了解析。齐骥指出,各地区影响房价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土地成本。

土地财政再遭炮轰

“地方政府靠卖土地过日子,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过去我们估计政府拿走的能占30%,现在工商联的调研把这个数字提高了。”仲大军称一点不怀疑调研数字。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份报告显示,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相关税收占地方预算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在一些地方政府的预算外收入中甚至达到了60%以上。这与工商联的调研数字颇为接近。

据报道,重庆市2007年房地产税费收入400余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50.8%;郑州市2007年前三季度房地产和建筑安装行业税收收入 40.6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量48.6%。从三个一线城市来看,流向政府的份额上海的开发项目最高,为65%。其次是北京,为48%。最低的广州也达到了 47%。地方政府在房地产业中受益程度可见一斑。

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夏业良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一味地骂开发商抬高房价是非理性的,解决高地价问题才能解决高房价。

“不从制度上入手,就无法解决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夏业良说,土地的供给与需求决定着土地价格,而土地价格又决定着房价,从根源上说,解决“政府定价”才能治本。

那么土地价格究竟应该谁说了算呢?夏业良表示,应该由第三方、有公信力的土地评估机构根据不同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通过科学的评估来为土地定价。“政府不参与定价,土地价格才能趋于合理。”

税收设置很荒谬

工商联的调研报告指出,房地产税费偏高且呈增加趋势也是房价走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报告以北京为例,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需要与20多个政府部门打交道,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多达20多种;广州的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需要与30多个政府部门打交道,缴纳多达20多种收费。

“针对房地产的税收设置很荒谬。”仲大军直言。他说,地方政府应该在房地产业中受益,但受益方式要合理。目前,包括土地收益和税收,政府都是一次性收完,这导致土地价格高涨,房价也居高不下。据此,仲大军建议,应该在地方税收里设置房产税这个税种,住多少年交多少年,没人买房居住就没有税收,这样地方政府就没必要抬高地价,而会想方设法引导地产商多卖房子。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REICO工作室也提出,应从房地产市场的制度层面入手,将一次性收取的土地租金和集中在开发和销售环节的税收整合为统一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但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曾表示,对物业税的征收显得信心不足。“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光一个燃油税就打了15年,物业税会不会打15年?”此前,任志强多次指出,地方政府才是高房价的最大受益者。

对于“高地价导致高房价”,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有不同看法。

“房价并不是由地价决定的,而地价则是由房价决定的。”易宪容告诉记者,在土地拍卖过程中,土地的价格到底是多少,就在于房地产开发商对所拍土地住房价格的预期。“如果不划算,那么开发商是不会出价买该土地的。因此,土地价格是由房价来决定的,而不是相反。中国住房从来没有以成本定过价,如果以成本定价,中国房价就不会这么高。”

同时,易宪容也力挺土地拍卖制度。他说,在土地交易没有市场化之前,土地的交易往往是在台下进行,其土地如何定价,定价多少完全是非市场的因素。如果非市场化因素过大,这里既有地方政府官员的寻租,也有房地产开发商的暴利。

时代周报记者就工商联的这一调研报告致电知名地产商潘石屹、任志强,他们都未置评论。

地方政府与房产商合演双簧戏

“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在全国政协会上递交了一份《我国房价为何居高不下》的大会发言,称旗下房地产商会去年就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的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部分,在上海、北京、广州三个一线城市,超过或接近50%。于是有人惊呼:地方政府成了最大的开发商!

在我看来,持这种观点的人,与艳照门里的阿娇姑娘一样,很傻很天真,客观上贬低辱没了政府。谁见过把“爷爷”和“孙子”混为一谈的?众所周知,地产开发商对房奴是可以摆摆大款的谱,但在政府面前,充其量也就是一孙子。

从产业链角度看,政府、开发商、房奴并非“吉祥三宝”,倒更像食物链上大鱼、小鱼和虾米,三个欢喜冤家。这没什么奥妙,无非是房地产命根子乃土地资源,而土地资源垄断及其定价权在谁手里,大家心知肚明。和政府相比,开发商是弱势。正如坐稳了房奴和更多想做房奴而不得的平民,在开发商眼里,是利润来源,但更是可以鱼肉盘剥的对象。

数据一出笼,上海市长韩正马上说不。我也以为这个数据未必靠谱。韩正认为太高“有误”,我则认为太低啦。我本一介草民,没有实据,只能凭经验和直觉。而韩正乃堂堂上海市长,对土地财政以及房地产税收知根知底。可惜他顾左右而言它,不肯露富,拿出更准确权威的数据驳斥工商联“有误”—也许也成国家抑或上海机密?

言归正传,我的意思是,说政府是房地产最大的开发商不妥,但说它是高房价最大受益者则毋庸置疑。金融风暴蔓延,揭示了一个道理,地方政府靠土地GDP过得有滋有味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天下没有永远不散的豪门盛宴。也就是说,房价虚高,行业泡沫尚未撇净,不以房奴为本,都曲终人散了还忙不迭地企图将残羹剩菜打包,大叫救市,无非是一出地方政府和地产商心有灵犀,爷孙俩眉来眼去联袂献唱的一出双簧。

此言并非信口雌黄。君不见,广东近日推出稳定楼市15条,房价应声上涨5%,看得房地产大腕都心惊肉跳。开发商中稍有良心且明白点市道的王石先生认为,房价这样坚挺着,政府还去救市,是一件滑稽的事。其实他说的也就是普通经济学常识。可惜问题不在于常识而在于现实往往如此:利欲熏心,就敢违背市场规律,置鸡飞蛋打的后果于不顾,狂妄地以为自己可以挽狂澜于既倒,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是地产利益链最大受益者。

盯紧一把手犯罪

昨日,在广东省人大代表团对于两院报告的集体审议中,针对目前全国老百姓最关心的一把手犯罪案件趋多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钟南山建议,两院对地方进行垂直管理,盯紧一把手犯罪。

  钟南山表示,现在老百姓最关心的是职务犯罪、特别是第一把手犯罪的问题。在监督问题上,现在最不容易解决的是对同级党政领导的监督,监督的力量不够。“问题的要害是为什么不敢监督?”钟南山强调,他并不是说要脱离党的领导,而是在党的领导下,怎么更好地独立去监督。这主要是体制上造成的,尤其对于同级一把手的监督,或多或少存在畏难的情况,怕得罪了领导,影响了自己的前途。

  因此他建议,应该转变体制,我们不搞国外的三权分立,但是在党的领导下,加强监督,包括纪检、包括检察院,应该是垂直的管理,在党的领导下,独立操作。“体制不改变,很多问题解决不了。”

解决司法不公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话掷地有声。

报告中,曹建明列举的一系列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统计数字引人注目:

———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181人次,比上年增加112.9%.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990人,增加34.6%;对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1660件次,增加85.6%.

———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督促立案20198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774件,分别增加15.9%和42.2%.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20703人、追加起诉16679人,分别增加28.5%和28.8%.

———对侦查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050件次,增加43.8%.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145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222件。

“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所秉承的原则。经济犯罪立案监督、集中清理超期羁押、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侦查监督……各种专项法律监督,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更应当把监督法律的实施看作是自己的责任,履行好这个职责就要求检察机关要有敢于监督的精神和善于监督的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公众广为关注的云南“躲猫猫”事件中,普宁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因在事件中懈怠职守,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其驻监所检察室的主任赵泽云被免职。

“法律监督不仅仅是一个权力,更是检察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孙谦说。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森表示:“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素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努力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

警惕大灾难衍生大腐败

今日下午3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高院、高检工作报告。正义网联合腾讯网邀请专家莫纪宏就两高工作报告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连线解读,以下为连线实录:

主持人:您参加了《抗震救灾法》的起草,这部法律如何预防救灾物资被挪用以及其它一系列问题?

莫纪宏:在救灾工作中间挪用救灾物资和以权谋私的问题,这些年都有,有人说大灾就有大的腐败现象。包括之前97年制定的时候,虽然没有明确把这个问题讲的特别透。包括防洪等其他一些与自然灾害有关的,在法律中间关于救灾这一块我们一直比较重视,但这个问题也比较复杂,没有具体的监督措施,以往这个也强调了。

嘉宾简介:莫纪宏,男,1965年5月21日出生,江苏省靖江市人,博士毕业,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和硕士生导师,专业方向为宪法、行政法,重点研究领域是宪法监督与宪法诉讼、宪政与人权、紧急状态、灾害法、文化法等。

两院报告讨论时间太少

“两院报告这种重要的报告,却只让我们讨论半天,要在三个小时进行充分讨论,实在太难了。”昨日,全国政协会议安排委员上午分组讨论两院报告,下午自由活动。 可是,委员纷纷抱怨时间太少,希望把下午的时间也用来讨论。

当天的讨论开始不到半小时,秩序就乱了。因为不少委员“插队”了,甚至还有委员抢话筒,招来不少委员的“怨言”。很快,从9时开始的讨论就过了三个小时。委员们意犹未尽,纷纷抱怨时间太短。有委员说,其他报告,给那么长时间讨论,而如此重要的两院报告,却只给半天时间讨论,显然是不够的。

取消机场高速路收费不难

  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一直在政府研究之中”的老大难问题。每年全国两会,都是代表关注的焦点之一。去年两会前,国家审计署就机场高速路收费给出了“不合理但也不违规”的“和稀泥”式结论。去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吴自祥提交议案,直指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暴利,有违市场公平原则和政府公共职能,也有损国门形象。他建议在2008年6月前终止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交由北京市路政部门管理。今年两会,记者追问此事,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坦承:收费调整已在考虑之中。虽然现在的收费已经足够还完贷款,但建设方又将收来的钱投入了其他道路建设中,“虽然严格按法律说这是不可以的,但现实就是这样。”他表示,首都机场高速收费总是涉及多方利益,处理起来难度很大。他也担心机场高速要是停止收费,全部放开了,去顺义、平谷,人人都走这条路,也很难保持便捷高速,到时候赶飞机的人怎么办?(见昨日北京晨报)

  既是代表又是官员的张工主任认为,机场高速路收费是违法行为。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问题的性质很清楚了,剩下要讨论的就是如何停止收费。张工主任问:一旦停止收费,去顺义、平谷的车辆都选择走机场高速,那么高速路的拥堵程度就堪比城市环路。试问,飞机正点如何保证,顺利出行怎么实现?

  倘若仅仅是保证飞机正点、顺利出行的问题,我可以提供如下解决方案:

  其一:首先取消返城方向收费,撤掉一半收费站口。再怎么讲,说出大天去,返城方向拥堵不拥堵,也影响不到飞机正点起飞、旅客顺利出行。

  其二:毛主席说过,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尝。去机场方向取消高速路收费,到底是否会造成拥堵,完全可以请交通部门协助,进行为期1周或1个月的试验。你说可能拥堵,他说可能不拥堵,全是想当然耳。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实践出真知。我的主观判断和一部分实践的体会,北京高速路拥堵,除了天气和交通事故因素,与收费也有关系。如果取消收费卡子,1分钟有多少车开过去了,闭着眼睛都能想出来。有了收费卡子,过一辆车要减速、停车、降杆、收费、撕票、找钱、抬杆、起步、走车,1分钟能过几辆车,也不难计算。

  其三:去机场的人都是大活人,可以根据情况提前出行,也可以选择乘坐快轨交通。如果真是产生机场高速交通拥堵,或是可以恢复单向收费,或是可以再建造第二条收费机场高速路,又创造了建造收费高速路的新需求,进一步拉动内需。

  要为人民谋利益,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可以开动脑筋,想出无数的办法。若想为部门谋利益,钻法律的空子,也能找出无数的理由,甚至不用任何理由,动用权力就OK了。最后补充一点,让去顺义、平谷的人都能免费驶上高速路,对我们千方百计想要拉动的内需、促进的消费只有好处,绝无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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