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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时间:2009-10-30 12:09:1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阿卡
5月21日,农业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分析农村经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经管工作。会议提出,要把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农村经管工作的两项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紧紧围绕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管部门如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记者会后就一些主要问题请陈晓华副部长进行解读。
记者: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重在制度建设的新阶段。请问,应当如何认识《决定》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的新要求?
陈晓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原则,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明确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根本的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管工作的首要任务。
第一,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决定》明确的大政策。从农村实际看,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最根本的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不搞土地国有化、不搞土地私有化。同时,要注意研究和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正确对待人地矛盾。人多地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人地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不是土地承包制度带来的。家庭承包以农户为单位承包土地,在法律和政策上不存在因家庭成员变动而调整承包地的问题。除法定事由外,绝不能调整承包地。处理人地矛盾,主要应靠推进城镇化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解决。二是要抓紧解决土地延包遗留问题。各地要抓紧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三是要抓紧研究相关法律政策问题。“长久不变”涉及到土地承包和流转期限、承包经营权权能设置、征地补偿安置等重大问题,要抓紧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围绕“长久不变”,尤其要重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要适应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要求,更加注重物权管理,更加注重登记管理。登记管理是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合同是产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登记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证书是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对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都有规定,2003年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明确了登记程序和内容,近几年各地也做了大量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管理经验。
第二,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设立在农地上的用益物权,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重要途径,是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体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客观要求发挥市场机制在引导供求、配置资源、形成价格等方面的基础作用。要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按照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既要遵循产权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要遵守保护耕地的法律规定;既要重视有形市场建设,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更要注重培育市场环境,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无论如何流转都必须确保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第三,要推进双层经营“两个转变”。这是《决定》对农村双层经营作出的新概括,指明了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方向。推进“两个转变”,家庭经营要围绕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引导和鼓励农户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统一经营要围绕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有生力量,是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工作要适应进入依法加快发展阶段的要求,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原则,扶持加快发展,规范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带动能力,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是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工作要适应产业化经营进入提升发展水平、完善利益机制阶段的要求,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关键,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立足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行使集体土地和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是统一经营层次的重要担当者。不能因为统一经营层次主体多元化,而忽视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
记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农村经管工作的两项根本任务之一。请问,应当如何把握《决定》对新时期保障农民权益提出的新要求?
陈晓华: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维护农民权益,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阶段都把它放在突出位置,赢得了亿万农民的衷心拥护。《决定》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高度,对保障农民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涉及经管工作多个方面。我们要深刻领会,始终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要适应由“治重、治乱、治标”阶段进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阶段的要求,按照加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推进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建设。需要强调的是,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强农惠农政策,给予农民直接补贴后,农民负担虽已大幅减轻,但产生农民负担的体制性因素并没有完全消除,要保持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不减弱、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不放松。
二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抓住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重点。要加强“三资”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要适应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要求,由注重集体资金管理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集体直接经营集体资产向以股份合作为主的现代企业经营制度转变,以明晰集体产权为基础,以健全管理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三要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权益。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坚持互助互利的本质特征,保障全体成员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既要充分保护领办人的积极性,又要切实保障普通成员的利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同时,要防止向合作社乱收费和集资、摊派,防止以各种名义向合作社转嫁负担,防止非法干预合作社内部事务,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记者: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很重。请问,下一步农村经管工作的着力点在哪?
陈晓华:围绕上面谈到的农村经管工作的两项根本任务,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要抓紧研究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措施,提出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做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户;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强化工作指导,规范流转行为。当前特别要注意的是,流转形式要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流转价格要考虑农民长远利益,流转期限不宜过长。要加快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前,要密切关注和妥善处理农民工返乡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首先要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对目前反映比较突出的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抵扣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市)要开展综合治理。同时,要加大农民负担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其次,要完善农民负担监管法规制度。要抓紧《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多年来,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形成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要继续坚持,不断完善,抓好落实。第三,要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要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创新议事形式,强化民主管理,力求达到有事能议、议事能决、决事能行。要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争取各级财力更大支持,调动农民开展一事一议的积极性,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在集体资金管理方面,要重点加强财务收支、预决算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建设,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要重点加强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等制度建设,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在集体资源管理方面,要重点加强资源的承包、出让管理,建立公开协商、招投标、拍卖等制度,确保资源高效合理利用。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已开展集体产权改革的地方,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尚未开展集体产权改革的地方,特别是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城郊村和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要认真做好农村审计监督工作,今年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年,一些省份将进行村干部换届,要组织好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工作,要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力争用3到5年时间,培育一大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质量安全优、民主管理好的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开展产销对接,充分发挥在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实施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工作。要在抓好已有政策措施落实的同时,推动扩大财政扶持规模,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金融服务,简化登记手续。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推动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具体办法以及开展信用合作的政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工作,要加强金融危机对龙头企业影响的跟踪研究,帮助龙头企业克服困难、渡过难关,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要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支持龙头企业进入农业园区集群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把一村一品专业村、专业乡镇建设成为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支持龙头企业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农资和购销等多种服务。大力推广"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农户"等新型组织模式,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根据新一轮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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