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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河东:“亲民检察”最亲民
时间:2009-11-02 15:18:0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王敏生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用心亲民,塑造“亲民检察”的好形象,被一时传为佳话,得到群众的良好口碑。

  日前,该区汤头镇的王某拿着锦旗来到检察院,满含热泪的说:“河东区检察院救了俺一家人的命啊!在俺最困难的时候是检察官给俺送来了救命钱!”。该区相公镇的一三岁玩童在受到不法伤害,数日昏死不醒,一家人以泪洗面的等在急救室外的时候,检察干警们最先送来了救命钱、食品,孩子妈感动的下跪谢恩……。这一幕幕发生在河东区检察院的感人事迹,是该院倾力打造“亲民检察”的生动体现。

  今年来,该院在办案的同时,也把亲民爱民、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也溶入到实际工作中,作为加强和推进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践中着力打造“亲民检察”,优化了执法效果。

  他们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强化检察工作服务于民,提高干警的群众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另一方面,他们通过各项工作创新,千方百计的在实际工作中亲近群众,例如通过开通“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接听群众咨询、求助、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落实“下访巡访”制度,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接待那些弱势群体,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创新检察救助机制,为那些陷入困境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救助,填补了检察司法救助的空白;创新涉检信访规范,建立涉检信访预警及风险评估、双项承诺、首办责任等多项涉检信访机制,从而从源头上防止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将亲民意识向各个工作环节浸透,文明办案、亲情办案,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用好用足刑事和解,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

  该院的“亲民检察”工作法得到上级院领导的认同,并且作为创新经验全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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