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调研的通知》(农办经〔2013〕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及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调研。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任务,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有改革实践的市,要认真总结改革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二、填报统计表格。有改革实践的市,要指导已经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认真填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表》(农业部《通知》附件2),并按照农业部《通知》附件1的省级汇总表样式进行市级汇总。
三、编写改革案例。有改革实践的市,要根据完成改革的村数,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改革富有特点的村,按照农业部《通知》要求,编写典型案例。
四、及时上报结果。有改革实践的市于4月10日前将上述总结报告、统计表格(包括村级表和汇总表)、村级典型案例,以及本地区出台的有关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财政、税费、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配套政策等文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农委经管总站。没有改革实践的市,也要将市级汇总表零报告至省农委经管总站。
联系人: 甄秀军 电话:0551-62674918
电子信箱:ahjgzz@163.com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调研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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