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好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达州市农业局按照《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施行五统一加强管理。
一、统一实施方案
为了实施和指导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制发了《达州市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达市农业[2013]29号),并于2013年2月1日在全市7个县(市、区)起动实施。为满足广大购机农民及时购机备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统一五制监管
为了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企业(生产直销公司、补贴产品代理销售点)经营行为的制度管理工作,市农业局施行五制强化监管。
1.经销企业备案制。经销(生产直销公司、补贴产品代理点)企业每年必须到所在县(市、区)农业(林)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机械产品相关项目)、农机维修证件复印件和经营承诺书进行备案登记。
2.经销资质标识制。凡经备案的经销企业须由经销商出具委托经销的标识,并张贴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3.品牌价格公示制。经销企业须将补贴程序、补贴方式、补贴金额、机具价格、基本配置等上墙公示。
4.销售产品票据制。销售补贴产品时须开具临时收据,并将购机者的信息、机具信息、补贴额、销售价格等如实填写后由购机者确认签字按手印。对单台补贴额在5000以上的机具,购机与开正式发票同步进行,否则视为违规操作进行查处。
5.销售机具台账制。经销企业销售补贴产品时按照《达州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台账》进行如实登记建立销售台账。
三、统一印发图表
为了有力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市农业局投入2万多元统一印发了《达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程序图》、《达州市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达州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审批核实表》、《达州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台账》、《四川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申请受理单》及《达州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临时收据》其计14万余份。
四、统一张贴程序图
为了方便购机农民了解掌握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我市印制了《达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程序图》近1000张,发至到了各县(市、区)农业(林)局和经销企业。要求在2013年2月底前张贴到全市各乡镇、交通要道的行政村和所有的经销企业(生产直销公司、销售代理点)进行广泛宣传。
五、统一配套工作费标准
为了确保各县(市、区)农(林)局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发文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全年补贴资金总额4%的标准为农业部门配套落实工作经费,以利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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