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计函〔2013〕151号
有关市农委:
根据农业部《2013年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发展棉花生产,保障棉花产业安全,2013年新启动实施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不再安排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续建项目除外)。结合我省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情况,现就2013年提升棉花生产能力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可申报棉花轻简化育苗示范工程。由原申报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的亳州市谯城区、芜湖市无为县、池州市东至县和宣城市宣州区等棉花生产大县(区)进行申报。
二、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
每个项目投资规模控制在500万元以内。中央投资与地方配套按照中部地区1∶0.2、西部地区1∶0.1的比例执行。
棉花轻简化育苗示范工程建设可覆盖5000亩棉田的棉花育苗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育苗温室、室内喷灌滴灌系统、苗床、装盘机械、种苗检测仪器设备、棉苗转运箱、移栽机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提供必需的工作经费。
2.2008-2012年以来已安排优质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且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县(场),原则上不再准予申报。
3.认真编制可研报告。要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见附件)要求,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到投资估算准确,效益分析全面,有关图、表、证明材料齐全。
4.按时报送项目材料。请有关市农委于3月12日前将申报文件和项目可研报告(初稿)一式七份报送省农委,我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可研报告审核,提出项目评审意见。6月14日前将修改审定后的项目可研报告一式5份报送省农委(计划处3份、种植业局2份)。同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网址:http://ac.agri.gov.cn。
联系人:省农委发展计划处 张金苗 电话:0551-62644113
E-mail:ahnyjhc@sina.com
省农委种植业局 王 林 电话:0551-62640460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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