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地)、县(市、区)农机局(办):
为加快2013年现代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设施项目工作进度,完成2013年项目建设目标,根据《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方案》的要求,请各申报验收对象按照《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标准》内容逐项、逐条出具佐证材料,特别是要报送现代农机合作社2013年年终决算(见参考附件),并如实填报《全省现代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验收项目表》(附件1),相关佐证加盖县局、合作社公章,法人签字;同时提供干燥机和热风炉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作社法人与烘干塔合影照片。已被命名的规范社和示范社可以不提供佐证材料,但要提供烘干塔建设有关佐证材料。
参加报审材料相关人员,由有关县市区农机主管局长、经管站业务站长、现代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会计组成,由市(地)农机主管局长或科长带队,将所有报审相关材料于2013年12月10日报送省局。
联系人:朱广文 电话:0451-82628830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12月6日
现代农机合作社2013年年终决算表.xls
全省现代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验收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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