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办〔2013〕164号
各市农业局:
根据《各市农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浙农办发〔2011〕19号)规定,现就2013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年度目标任务执行自查自评工作
(一)考核内容。厅下达的各市2013年度业务工作目标(浙农办发〔2013〕11号);以及政令畅通、依法行政、政务信息、行风建设、信访办理、农业项目建设与管理等6项共性工作目标。
(二)自查自评。各市根据《各市农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和厅下达的目标任务,逐条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有关表格,并赋自评分。“一票否决”类项目要如实说明有关发生情况。自查报告除说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外,简要说明落实目标任务采取的措施及实施目标管理主要做法,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内容详实,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凡有量化指标的,如实写明数量完成情况,年度数据难以统计完成的提供目前进展数和全年预计数;没有量化指标的,阐明此项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加分的内容,需说明加分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择优推荐农业工作先进集体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农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为县(市、区)农业局。名额按所辖县(市、区)农业局总数的25%左右控制,凡发生《各市农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一票否决”类情形的,不得推荐为全省农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推荐要求。各市结合对所属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择优推荐,并排定先后次序。先进集体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及时、全面落实省厅各项部署,工作完成较好;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在全省具有一定先进性;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举措创新等方面力度较大,取得有益经验;重视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注重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被荐先进集体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及成效,并提交书面材料。
三、研究提出201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建议
根据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以条目形式提出2014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建议内容。目标任务要求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并尽可能量化。
今年的目标考核工作时间紧,各市要早作准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于2013年12月28日前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表、先进集体推荐表及总结(各一式5份)统一装订后报厅办公室,同时通过农民信箱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厅办公室刘杨银;联系电话:0571—86757169。
附件:1.2013年度各市工作目标自查评分表.doc
2.主要工作目标任务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表.doc
3.2013年度农业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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