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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农村合作医疗》第33期
时间:2009-10-23 16:14:4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农村合作医疗

第三十三期

江门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编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检查我市农村合作医疗

保障制度议案实施情况开展

10月24~2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许光辉带领省人大代表一行5人到我市检查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议案实施情况。10月24日下午,陈杭副市长代表江门市政府向省人大代表汇报了江门市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的情况。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02年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施省、市人大《议案》,积极做好巩固、规范、完善、提高的工作,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市卫生局副局长谢广龙同志向检查组提出了建议,鉴于鹤山市、开平市革命老区、山区比较多,镇级经济比较困难,难以解决上级要求的配套资金,建议纳入省合作医疗扶持单位。

10月25~26日,检查组在市政府吴国杰副秘书长、市人大科教文卫委主任李德元、市卫生局助理调研员黄德安的陪同下,分别到台山、新会两个市(区)听取了分管市(区)长的汇报,并到台山市的端芬镇、冲蒌镇、新会区的大泽镇、双水镇听取镇领导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农民代表座谈会,听取农民的意见。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绩,认为:江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实施《议案》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江门市本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合作医疗发展。但对市本级扶持资金投入不足和市本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不足等提出了意见,要求市政府加大市级扶持力度,按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检查组表扬了台山市政府,认为领导到位,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两级政府经济困难,但尽了最大的努力,扶持资金逐年加大,在个人缴纳达24元的情况下,积极发动农民参加,参合率达52%,证明在宣传发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希望继续努力,稳步推进,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得更好。另外,指出了新会区统筹的不当之处,要求新会区把全区的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真正实行区统筹。

台城镇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救助人员座谈会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扩大合作医疗的影响,促进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台城镇于7月22日召开该镇第二季度申请并受到市农村合作医疗救助的人员座谈会,谭自强副市长、市府办党组副书记梁长浓同志以及市农村合作医疗办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谭自强副市长还对受救助人员表示了慰问。

第二季度台城镇符合申请市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救助人员共有9人,每人在镇得到报销补偿3500元后,又获市批准救助基金共24500元,人均2700多元。座谈会上,受救助人员及家属结合自身事例,现身说法,言简意骇,畅谈感想,气氛热烈。该镇平岗乌石村村民黄荣达,除在镇报销3500元外,又得到市合作医疗救助基金5000元,心情特别激动,连声感谢,并对台城镇领导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和周到服务表示满意。与会农民纷纷赞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带来的好处,感谢党和政府为广大农民切切实实办了一件大好事。(摘自台山市农村合作医疗简报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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