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目前广州市已具备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条件,在“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农民的收入水平将进一步提高,预计到2010年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将达到1万元。
确保步行半小时到达医疗机构
实施意见中还提到,卫生部门要着力建设农村地区的区(县级市)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加快镇医院和村卫生站的基础建设。加快卫生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农民步行半小时能够到达医疗机构、大病可在区(县级市)医院治疗。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行医的行为,以确保农民的食品卫生安全和就医安全。
此外,还将逐步建立起与广州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筹资水平达到人均1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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