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1月1日起,增城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将有大幅提高,农民每人只要缴纳18元的合作医疗金,生病住院报销的费用最高金额就将从目前的5000元提高到1.2万元;在镇级医院(卫生院)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从65%提高到75%;在本市的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