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省财政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从人均25元提高到35元的新情况,为更好贯彻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让农民群众进一步得到实惠,始兴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再作适当调整。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年最高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1.5万元,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