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日报》报道:今年1月,惠东县获得“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称号,受到卫生部通报表彰。至2006年底,该县在籍常住农业人口参合率已经达到100%。惠东县共筹集资金1471万元,全县住院报销人数12385人,报销补偿金额1392万元,有645人获得了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补助,补助金额154.2万元。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合作医疗补偿住院参全农民3762人,共补助资金477.67万元。近日,记者来到惠东县部分乡镇,实地了解农民参合情况以及参合给他们带来的实惠。
个案:蔡石泉女儿脑出血住院花3万多元,报销了1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我带来很大的帮助。”平山街道办事处谭公村村民蔡石泉感慨地说。今年1月,蔡石泉的女儿因脑血管畸形导致脑出血,在市中心人民医院住院花了3万多元。蔡石泉夫妇俩每天卖米粉只能挣20多元,还要供小女儿读高中,家里的经济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医疗费都是向亲戚借来的。庆幸的是,蔡石泉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1万元。“1万元我们要1年多才能挣得到,现在很高兴,一下子减轻了负担。”
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村民张秀媚,10多年来一直感觉头晕,今年初经过检查发现得了脑瘤,她先后两次住院花了近5万元,由于2004年以来一直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不久前报销了1万元。她说,参加合作医疗农民能够得到实惠,今后还将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方式: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可报销40%;遇医药费用过高可申请救助金
据了解,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上,2006年以前,该县农民每人每年缴交12元,中央财政补助2元,省政府补助25元,市政府补助10元、县政府补助4元。2007年,县政府根据省政府将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5元提高到35元的标准,克服县财政困难,将补助标准由原来的4元提高到5元,农民只需上缴10元,有效地减轻了农民参合负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到国家公立医院住院可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其中,县内镇级卫生院可报销医药总费用的45%,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可报销40%,县外医疗卫生单位可报销35%,每人每年累计补偿最高限额为1万元;遇到大病重病、医药费用过高而无力支付的贫困户,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金,最高救助标准为5000元。
历程:各级干部共同努力,3年时间参合率由40.42%提高到100%
为了让农民认识到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县委、县政府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层层发动,广泛宣传。
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并挨家挨户面对面地向农民讲解释疑,让广大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化解“小病不愿看,大病无钱看”的困难和防止“因病返贫”的重要意义。有的村干部告诉记者,个别农民开始不理解,还风言冷语,甚至用扫帚把工作人员赶出门。尽管受了不少委屈,但工作人员并没有因此减少工作积极性。大岭镇老屋村村民周伟传说,2006年,他全家7口人都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虽然目前还没有报销过,但这是一项有益于民的保障措施,今后还会继续参合。
此外,全县还先后印了35万份《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和各类宣传资料、手册、宣传画等下发到农民群众手中。同时,多年来还免费为参合农民进行体检,总人数达到35万人次,总投资280万元;组织16支医疗队深入各镇各村为农民进行巡回义诊,为农民免费检查10万人次,送药价值100多万元。惠东县卫生局局长钟铁锋说:“刚开始发动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时,很多农民都不理解,工作开展得很艰难,经过各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全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从2004年的40.42%,到2006年,实际在籍常住农业人口已达到100%,这得益于政府重视民生、关心农民生活。”
绝招:发动村集体扶持,加上外出工作老板资助特困村民参合
如何确保以后的参合率继续保持100%呢?惠东县副县长卓秀丽说,县委、县政府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了全县“八项民心工程”,今年将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镇级党政领导年度政绩考核内容,把宣传工作做好。请已经参合得到实惠的农民现身说教,定期在媒体播放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参合意识。对于特困村民、孤寡村民,一方面让村集体扶持;另一方面,发动惠东县在外工作的老板帮忙缴纳参合费用,为这些农民切身利益着想。
监督: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每月在镇务和村务公开栏向农民公示
筹集起来的千万元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如何管理、监督与合理使用呢?卓秀丽说,为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县里下发了《惠东县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的通知》,对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金管理、资金监督和检查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卓秀丽告诉记者,县里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监督委员会,由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农民代表组成,定期开会、定期抽样检查。同时,还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情况每月在镇务、村务公开栏向农民公示。县政府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网,把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情况及时公布,做到政策、政务公开,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管权,有效地规范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此外,还完善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做到严格检查、合理用药、降低医疗成本。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凭《惠东县农村合作医疗医疗证》,在县内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看病,一律免收一元的诊金,对X光、B超、心电图等各类辅助检查实行九折优惠,真正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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