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潮州市卫生局召开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合作医疗办主任。会议布置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补偿的工作,并就《潮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初稿)》进行了讨论。
市合作医疗办主任童红江针对合作医疗工作提出要求:1、要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要建立县(区)、镇定点医疗机构承诺制度;要规范住院登记、病历书写和管理制度;要严格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要完善公开制度。2、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3、严肃统计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认真做好合作医疗统计工作。4、加大对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5、健全合作医疗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