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潮州市卫生局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会议。市直医疗机构和驻潮部队医院的业务副院长、医教科、财务科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潮州市合作医疗的基本情况,就医疗机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互关系进行讲解。同时还学习了《潮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潮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会议要求愿意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在6月5日前向市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卫生局将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蔡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