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仁化县对今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意见,强调“四明确”、“三要求”:
“四明确”:一是明确建立农民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机制。二是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及县政府是实施主体,基金由县级统筹,专户存储,统一管理,封闭运行。镇政府承当或协助做好宣传发动、资金筹集、登记造册、补偿支付、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三是明确建立健全补偿支付、管理监督、医疗服务等制度。把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情况列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接受村民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信息化管理。四是明确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力争2008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要求”:一是要求各镇在11月份前做好2008年新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二是要求各镇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广泛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三是要求各镇总结经验,积极落实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现形式,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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