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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合作医疗精华荟萃
时间:2009-10-23 16:19:1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要让农民看病方便、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因此,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就成为关系到新型合作医疗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江西:对口帮扶的卫生院变了样 2003年7月,江西在7个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农业人口248.72万人,参合农民218.95万人。到今年9月底,共补助参合农民89.80万人次,补助经费4579.17万元。   江西省在试点实践中,有一些创新做法,如派工作组驻县蹲点,加强对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管理与服务分离的经办机构;实行基金使用“双印鉴”制度,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的运行和管理等经验。在提升合作医疗主要服务提供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方面,江西的选择是:把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做实做细。   江西要求城市医院与合作医疗试点县要建立“一对一”的对口支援关系,对口支援工作的内容包括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卫生院管理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以及给予设备支持等。城市支援单位在这项工作中要落实“六个一”:帮助卫生院建立一套合作医疗的管理制度,完善一套诊疗技术规范,开展一项以上适宜技术,免费培训一批卫生技术人员,捐赠一批设备,开展一次以上义诊活动。   一年多来,江西省、市、试点县医院共对口支援63所乡镇卫生院,派出医务人员167人,其中中高级卫技人员占82.63%。   通过对口支援,试点县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发生了明显变化,具体表现在: ——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初步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的管理制度,规范科室管理和岗位职责,规范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   ——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一些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新生儿口服补液、高危孕产妇筛查等适宜技术,增强了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能力。   ——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增强。各级下派的医务人员学术讲座474次,带教查房和带教手术10850人次,支援医院免费为卫生院进修和培训1130人次,采取多种形式,真诚提供技术支持。   ——设备条件得到改善。各级支援医院为试点县乡镇卫生院赠送了显微镜、洗胃机、B超、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设备160台(件)和一批药品。   这些举措不仅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而且使城市医务人员增进了与农民的感情。一位城市医院医生深情地说:“今后我们要带着对农民兄弟深厚的感情进病房,开处方时要多为农民着想。”   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是全国试点工作遇到的难点之一,也是关系到广大农民能否真正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实惠的关键问题。 湖北:降低医疗成本用了五招   湖北省8个试点县市234.8万农民参合,占试点地区农业人口的63.07%;共有9.99万人次获得住院补助,补助金额49000万元;109.8万人次获得门诊补助,补助金额1841.69万元。 在试点工作中,湖北省坚持费用控制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力度,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规范医疗行为,控制目录外用药。今年,湖北建立了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行事先审批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有效地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同时,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全省统一制定的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农民目录外用药的比例控制在15%的范围内。   ——完善管理模式,降低医疗费用。湖北各试点县市在科学分析连续几年住院病人人均付费和单病种人均付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长阳等县市实行部分病种的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谷城县对参合病人住院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以2002年基线调查的人均住院费用为基准,规定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费用年增长率不得超过10%,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公安县制定了各级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外药品使用的比例,超过规定比例的药品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强化药品管理,降低药品成本。湖北在试点县市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集中采购、公开竞标和区域配送的试点,减少购销环节,降低药品购销成本。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情况发生。药品收入占定点医院总收入的比例大幅降低。   ——完善相关政策,合理分流病人。今年,湖北大部分试点县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适当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诊的起付线、补助比例和严格县市外转诊的制度,利用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引导住院病人合理分流,使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病人有了明显增加,达到了58.4%。   ——加强评估检查,实施科学指导。该省要求各试点县市每月对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及构成比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截至今年8月31日,该省大部分试点县市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费用均较去年有明显下降,8个试点县市卫生院的人均住院费用由去年的1156.08元下降到今年的966.40元,人均减少189.68元。公安、长阳等县市参合农民的人均住院费用,已低于基线调查水平。   参合农民能否及时、快速、便捷地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推进、持续发展的关键。 河南长葛:在“便民”上做足功夫   位于河南省中部,总人口68.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5.92万人。截至目前,全市参合农民40.5万人,占农业人口的72.47%,共发放补助资金1038万元,受益农民达82.62万人次。 全市看病“一卡通”   在长葛市,参合农民只要手持《合作医疗证》,就能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当即从家庭账户中进行费用减免。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无论参合农民在哪个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网络其他各端口均可即时查询到该农户家庭账户使用情况。   各医疗机构发展是不平衡的,为了使参合农民都能得到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长葛市一方面对村级医疗机构进行了优化重组,规划建立了326个标准较高、设置合理、环境优美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另一方面市政府投入160万元,对困难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同时加大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力度,组织市直各医疗单位开展对口支援和技术帮带,帮助其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   试点之初,长葛规定,农民患病如果到本乡镇以外的医疗机构住院,须到本乡镇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农民觉得不方便。于是,市内转诊制度被取消,规定参合农民凡到本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其他乡镇卫生院住院的,由接诊的医疗单位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需市、乡合管办审批。 确保第一时间拿到补助   领取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是关系参合农民切身利益、农民最为关注的关键环节。能否及时、足额地领取到补助,直接影响到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和参与程度。为此,长葛适时改进补助方法和程序,提高补助比例,确保农民最大限度受益。   试点运行不久,补助审核程序多、周期长、手续繁琐等问题便显现出来。长葛市政府及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对补助程序进行了简化,规定农民在本市的市、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经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审核后,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垫付,农民当即就能拿到补助;在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到市合管办当即审核补偿。对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助资金,经合管办核实后,报财政部门每半月拨付一次。   补助比例是否适当也是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试点运行开始两个月,发现基金支出总额偏低,长葛马上组织专家进一步调查测算,及时对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使综合补助比例由20%提高到30%左右。调整后,及时对此前已补助的农民,全部按新规定重新进行了审核、登记,还专门安排人员将增补资金40.74万元直接送到1105名参合农民家中。今年7月,市政府再次优化了补助方案,使参合农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怕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就怕基金“崩盘”。如何避免出现这种局面?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做到补助政策公开、透明,补助方式简便易行,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陕西镇安:尝试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   “九山半水半分田”,是典型的国家级贫困县,去年12月1日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3.2万人参加,占农业总人口的90.81%。 农民住院只缴自付费用   镇安县曾三次搞合作医疗,三次中途下马。资金筹集困难,费用控制机制不健全,报销程序繁琐是主要原因。有了刻骨铭心的教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前,镇安县做了5000户农家的入户调查,决定探索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新模式。   镇安县对前三年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农民就诊人次、住院人次、应住院未住院人次进行统计,对6500余人次农民住院疾病按县、乡两级统计住院费用,统计出单病种最高费用、最低费用、平均费用,摸排出了全县农民的疾病谱、疾病顺位、疾病费用顺序、单病种住院人次顺位。在此基础上,确定了54种常见疾病,作为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病种。目前,全县实行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占合作医疗住院患者病种总数的79.4%。   确定单病种定额标准时,镇安县坚持三个原则,即农民能承受有实惠,医疗机构能接受不亏本,合作医疗基金能负担不透支。考虑物价浮动因素,合理划分合作医疗补助和个人自付费用的定额标准。患者住院不需交押金或先垫支医疗费,只需交纳规定的自付费用。医疗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自主接收患者,根据患者病情自主实施检查、诊断、治疗。住院检查治疗、报销医疗费用,再不需到任何部门申请、审批,由就诊的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合作医疗补助费用由医院直接与经办机构结算。 严防服务“缺斤短两”   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新模式实施过程中,镇安县着重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定额弹性化,医疗机构随意突破定额标准;二是服务不到位,该做的检查不做,该用的药物不用,不该出院的强迫患者出院。为约束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镇安县建立了三重监督机制。   一是组织纪律监督。制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实施细则》等七个规范文件,通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决策层、管理层、服务机构进行监督。   二是行业自身监督。成立了“镇安县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技术委员会”,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临床入、出院判定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通过医疗业务专家在技术上、质量上、工作环节上监督,保证医疗质量,保证公开透明,保证公平受益。   三是社会公众监督。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基金运转、医疗补助情况,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村卫生所每月向社会公布一次补助情况;县合管办向社会公布4部举报咨询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各定点医疗机构聘请义务监督员定期反馈农民意见。   截至今年8月,镇安县共2987人享受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补助,报销金额230.03万元,最高报销7917元,报销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有151人,基本实现了农民得实惠、医院有发展、政府强信誉的目标。   如何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收缴方式单一、工作量大、运行成本高的难题?答案是:不断探索,创新机制。 浙江开化:委托信用社化解缴费难   位于浙皖赣三省交界,总人口34.17万,农业人口占88%,是浙江省的经济欠发达县。到目前,全县已有5600人次报销医药费619万元,受益农民8万余人,今年近20万未发生报销费用的参合农民已享受到免费健康体检。 信用社系统可用   根据开化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每年农民个人缴费20元,财政补助20元。对于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开始主要动用大批干部到农民家中统一收缴,工作量大,牵扯精力多,容易造成差错。   这项工作能否利用农民信任又熟悉的信用社系统代做?开化调查后发现,全县所有乡(镇)都有信用社,还有125个村级信用站,90%以上的农户为方便缴纳电费、有线电视费或存贷款,在信用社设有账户。县信用社每年要评定信用贷款户(无需抵押即可贷款的农户)4.5万余户,还为4000多外出务工人员发放通存通兑储蓄卡。健全的信用社网络体系、农民与信用社密切的关系坚定了开化县委、县政府的改革信心。同时,开化还征求了广大干部、农民的意见,有90%以上的干部和65%以上的农民都赞成并愿意接受委托信用社代扣缴纳参合资金。在4个乡(镇)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开化决定试行由信用社统一代扣缴纳参合资金。 规范操作不“命令”   委托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是指农户委托当地信用社在个人账户中扣缴参合资金的缴费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农民愿意接受代扣代缴,并与当地信用社签订委托代扣协议,委托代扣协议签订以后,无特殊情况,长期有效;如中途退出代扣缴费,只要与信用社解除协议关系即可,完全体现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到目前,开化签订委托代扣协议的农户达23310户,占全县参合农户的35%。   在这一新举措实施过程中,开化不搞行政命令,不采取强制性措施,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公开信、入户宣传、电话联系、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主动接受委托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对不愿意的参合农民,仍由乡村干部上门收取。   开化县明确规定,通过农民自愿签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托代扣缴费授权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愿参加协议书》后,发放合作医疗证,确定其参合身份,由当地信用社统一代扣缴纳参合资金。确定每年第一季度为集中缴费时间,实行全年参合资金一次性缴纳。   不同类型的参合对象,委托代扣程序也不同:对参合后发生报销的农户,将报销款汇入其信用社个人账户后,农户与信用社签订委托代扣授权书,信用社将农户下一年度的参合资金代扣并转入财政专户;对信用贷款户,信用社把参合作为评定信用贷款户的条件之一,并配套提高贷款额度,鼓励引导他们自愿与信用社签订委托代扣协议;对外出务工人员,在自愿签订委托代扣协议后,通过信用社储蓄卡缴纳参合资金;对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统一缴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线还很脆弱,要“保墒育苗”、“强健筋骨”,政府就必须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挤出财政的钱,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山东东营:加大投入让农民受益   地处山东东北部,辖三县两区。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104.5万农民中,实际参合农民91.27万人,参合率87.31%。今年已补偿资金714.04万元,受益人口42.4万人次。 四级筹资 挤出资金   在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东营市调整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挤出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2003年,东营市将构建农民健康保障体系作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首,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产科、一乡一辆急救车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等5个配套项目,总投资7096万元。其中,政府财政投资5516万元,市政府拨付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1050万元,是建市以来政府对农村卫生一次性投入最大、项目最多、最为集中的资金投入。东营也由此成为山东省第一个以地级市为单位,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地区。   为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东营建立了“四级筹资、家庭参合”的筹资模式,省财政按参合农民每年每人3元、市财政每年每人10元、县(区)和乡(镇)财政分别按每年每人5~10元的标准,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全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村集体为参合农民提供资金扶持。该市还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市财政每年列支420万元,用于对参合农民年医药费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的大病救助。 完善网络 提供好的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败,关键之一取决于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为此,东营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合理规划设置了34个乡(镇)卫生院,建设200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行规划布局、图纸设计、外观标识、装备要求“四统一”。全市筹资2496万元,新建、改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1.8万平方米,为所有乡(镇)卫生院配套建设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规范化产科各1处。为34所乡镇卫生院各配备了一辆高标准急救车。   全市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功能的增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具体体现在“三高、两增、两降低”上,即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高了,全市农民因病就诊率由2002年的75.1%上升到目前的90.3%,住院率由2002年的2.9%上升到目前的3.7%;农村医疗卫生总体服务水平高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高了,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比例由2002年的57%上升到目前的90%以上。各级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增加了20%,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中专科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由2002年的21%增加到目前的35%。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占农村贫困户的同比比例下降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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