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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利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21万农民
时间:2009-10-23 16:20:3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12月9日,利津县明集乡孟家村的孟岩岩领到了14025元大病补偿款,一家人实在不敢相信,仅仅交了10元钱的合作医疗基金,就领到了这么多补尝款!孟岩岩激动地说:“合作医疗真帮了俺家的大忙。”在利津县,受益于合作医疗的人口已经达到21.8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90%。   过去,在农村流行着一句话“小病抗,大病拖”,农民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为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该县抓住被省政府列入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机遇,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提高合作医疗覆盖率,扩大受益人群。县里印发了县领导致全县农民的一封公开信,通过播放电视专题片、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重要的是,农民真正尝到了合作医疗的甜头,激发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截至11月底,全县已为参保农民补偿医药费533.9万元。同时,为参保农民进行常规性健康体检,建立健全了健康档案。   该县创新运作模式,修订了《利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对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等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了运作程序。管好用好筹集基金,是做好合作医疗工作的关键。该县完善基金筹集管理渠道,明确规定合作医疗基金由乡镇政府和县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并全部上缴县财政专户储存,实行封闭管理。同时,通过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了乡村医疗机构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了65处社区服务站,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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