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惠州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博罗县调整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对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补偿制度作了调整,参合农民将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更大实惠。
一是镇级卫生院起付线由原150元调整为100元。二是本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由原方案中的50%调整为60%,调整补偿比例的参合档次包含一档和二档。三是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合作医疗一档住院补偿封顶线由1.5万元调整为3万元,二档住院补偿封顶线由4万元调整为5万元。四是提高白内障手术补偿标准。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白内障手术患者,其白内障手术晶体材料费列入补偿范围。五是在原有五种特殊疾病的基础上,增加结核病自费项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乳腺癌为特殊疾病门诊病种。六是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封顶金额由原3000元调整为5000元。
调整后的新方案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对今年1-5月已经办理补偿并超过原定封顶线的参合人员,可按新确定的补偿标准办理二次补偿。
另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博罗县利用广东移动通信的短信服务,把农村合作医疗宣传信息发送到参合农民手中,让广大参合群众充分了解新农合的权益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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