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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
时间:2009-10-23 16:21:2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今年来,普宁市有关职能部门通过把好人员业务关、报销审批关、补偿金发放关、检查监督关等四关,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群众。
  首先是把好人员业务关。该市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时间不长、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熟的情况,专门举办了各乡镇合作办主任、财务人员及乡镇卫生院会计人员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班。二是把好报销审批关。一方面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另一方面是严格审查票据凭证。凡报销凭证不齐全和存在质量问题的,一律不予办理补偿手续。在审核住院报销凭证时切实做到四个有,即:有住院发票、有费用清单、有诊断证明、有个人资料。同时注意防范杜绝四个假”(假证明、假病历、假清单、假票据),有效防止弄虚作假、骗取合作医疗基金行为的发生。三是把好补偿金发放关。支付补偿金实行每人一张支票制度,即患者或其家属需亲自到乡镇合作办办理报销手续,并由合作办开出支票交由患者或其家属到银行取款。四是把好检查监督关。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对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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