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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加强新农合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时间:2009-10-23 16:21:3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加强基金管理 确保基金安全

佛冈县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818

佛冈县地处广东中部,下辖6个镇,78个行政村,总人口31.6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2784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意见,强攻难点,多管齐下,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9.73%,住院补偿封顶线为30000元,因病住院的农民得到了实惠,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初步得到了缓解。

随着参合农民的增多和基金的增长,如何有效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健康运作显得尤其重要,佛冈县在基金管理方面,加强领导,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取得较好的效果。2003年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全县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4437.92万元,有26114人次住院报销医药费,共报销补偿2927.12万元,人均住院费用3443元,人均补助额1121元,发放合作医疗救助金128.22万元,获得合作医疗救助的有4949人。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合理,未出现合作医疗资金超支、乱支或挪用现象。主要做法是落实“五抓”:

一、抓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系

佛冈县从2004年开始实行由县统筹的管理体系,并且在县统筹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一是成立佛冈县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卫生、农业、民政等部门领导和各镇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4位同志开展办公室日常工作。各镇亦相应成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由副镇长分管,工作人员有34人。村委会一级成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指定兼职工作人员。二是成立佛冈县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担任主任,人大、政协的领导任副主任,监察、审计、物价部门领导和参合农民代表为成员,全面监督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运作。各个机构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每个工作人员也有相应的岗位责任制。通过构建完善的管

理体系,实现了全县一盘棋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式,较好地扭转了资金管理出现的不良现象,为抓好基金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抓筹资机制建设,努力提高保障水平

稳定的筹资机制和资金来源,是合作医疗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佛冈县把建立筹资机制,落实各级配套资金和农村参合资金的收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3年以来,农村合作医疗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00%到位。针对少数地方为追求参合率而不顾参合人员身份的现象,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参合对象及有关工作作了明确规定。2005年宣传发动工作期间,针对个别村镇发生干部垫资的情况,立即进行了清理,将垫付的资金全部落实到人,对未落实的资金一一进行了清退;同时,对参合人员身份逐一进行核对,严格控制参合对象,对非农业人口和非本县常住户口缴纳的资金全部进行了清退。

佛冈县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障金每人筹资105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4元/人,省财政扶持61元/人,市财政扶持10元/人,县财政扶持15元/人,农民个人出资15元/人。筹资水平提高后,保障水平也相应提高,在本县镇级卫生院住院报销医药费60%,在本县县级医院住院报销医药费50%,在县外医院住院报销医药费35%。2008年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每人每年报销住院费封顶线为30000元。同时,为扩大受益面,参合农民每户可享受人均10元的门诊补偿。另外规定,部分慢性病种当年门诊费用累计达到2000元以上的门诊费用报销20%。新政策的调整,大大激励广大农民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三、抓制度建设,规范基金管理和使用

佛冈县合作医疗基金做到专户储存,独立建帐,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实行县统筹,县、镇两级审核,收支分离、管用分离和用拨分离的办法,有效防止资金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确保了合作医疗资金的安全运行。具体是:所有资金统一集中到县财政基金专户,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视各镇报销情况预拨备用金,备用金用完后向县合作医疗办申请,经县合作医疗办核实,再向县财政局申请划款,各镇每月报帐。还制订了《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做到工作人员按制度办事,参合农民凭证享受参加合作医疗的权利和义务。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医疗单位和镇农村合作医疗办的操作,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按造成损失的情节追究责任,由负责人垫回已报销金额,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2008年,为了防止骗保行为,还加强县外住院大额资金报销审核制度,对县外住院总费用一万以上的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和住院清单一律送县农合办审核,对有疑问的住院患者报销通过电话咨询所住医院进行核实后方可报销,对县内住全部实行即时补偿,有效制止骗保行为。

四、抓监督检查,确保基金用到实处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惩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方面,充分发挥县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基金开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另一方面,加强社会监督,制定《审计和监督制度》,明确要求各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定期张榜公布资金使用和个人报销情况,增加透明度,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提高群众的信任感。其三,县农合办工作人员经常下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监督,严防超标准收费、冒名顶替、出具虚假外伤证明、伪造住院凭证、收据,造假报销,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各镇报销凭证的检查,特别是对报销医药费数额较大的单据进行抽查。20063月,县农合办在抽查中发现一宗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案件, 性质严重,立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犯罪人受到惩罚,及时挽回了损失。

为杜绝这类案件的发生,迅速召开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办负责报销医药费的工作人员会议,认真学习真假票据的辨认方法,并要求各镇还对2005年以来的所有报销票据进行检查。查后发现已经报销的假票据2单,退回骗保资金10832元。20064月以来,全县已拦截假票据6单,住院医药费总金额76944元,挽回损失23083元。

五、抓信息化建设,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信息传输,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作的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200410月,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为全县6个镇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和管理软件。县合作医疗办多次召开信息化建设业务工作会议,对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业务培训。各镇也专门抽调熟悉电脑操作的精干力量,对参合的基础数据进行录入,实现对合作医疗资金的监控、报销、统计、资金管理电脑化,方便农民办理报销补偿手续,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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