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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建言:北京应提高农民参保费用补贴
时间:2009-10-23 16:21:4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在市政协第三次会议小组讨论会上,市政协委员吴乐山提出:市财政局应设立专门的预算经费用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去年下半年,吴乐山在对北京市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后,发现参保人员的受益面很小。现在北京市合作医疗费用由市财政局每年补贴每位农民15元、区县各政府根据自行情况补贴10元到30元和参保农民自己补贴三部分组成。同时门诊报销不属于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此外,与城市医保人员最低报销经费达到7万元相比,农村合作医疗目前的封顶线5万元也无疑是“杯水车薪”。   吴乐山为此详细地调研了全国很多大城市的合作医疗情况:上海市闵行区每个农民每年的合作医疗费用是320元,而北京市最好的朝阳区是208元,怀柔、顺义等远郊区县更只有几十元,所以市财政局和区县政府的补贴是远远不够的。“建议市财政局设立专门的预算经费用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每年补贴每个农民100元。”吴乐山对这100元的合理使用作了个规划。“其中85元用来给农民参保,15元用来作乡镇基层卫生室医务人员的奖金补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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