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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十元钱最高可报一万,泰安农村全面建合作医疗
时间:2009-10-23 16:23:0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在试点取得初步成功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正在泰安市全面推开。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充,泰山区还单独设立了“大病风险基金”。   泰安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是在去年开始试点的,其中宁阳县是省级试点县,泰山区、东平县是两个市级试点县,此外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分别设立了7个县级试点乡镇,共涉及农业人口72.5万人,受益农民达30多万人,为183户患大病、重病的农民家庭缓解了因病致贫的困难。其中省级试点县宁阳县参保农民达51.8万人,行政村99.8%参保,报销医疗费用222.4万元,受益农民27.1万人。   泰安市这个“市、县、乡财政和农民个人四方筹资,县、乡两级管理,县、乡、村三级报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就是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根据这种新型合作医疗的规定,农民每人每年只需缴10元钱,就可得到最高1万元的医疗报销。   记者近日还从泰山区卫生局了解到,该区从今年起,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的基础上,再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风险基金”。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年报销最高额10000元。2004年,全区门诊费与大病统筹共报销120多万元。但部分特困户在享受大病统筹报销后,仍难以支付数额较大的医药费。从2005年起,泰山区把区级大病统筹金中当年结余资金纳入大病风险基金账户。参加合作医疗人员住院医药费在50000元以上者,在第一次大病统筹报销的基础上,经逐级申请,再给予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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