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5月底,潮州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全部划入基金专户,共落实补助资金477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1527.4万元,潮安县、镇财政1637.3万元,饶平县财政1319.1万元,湘桥区、镇176.3万元,枫溪区财政112.9万元。财政扶持资金的到位,保障了报销费用的及时兑付,同时也增强了群众对参加合作医疗的信心。
据了解,潮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筹资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人补4元,省财政每人补61元,市、县、镇三级财政每人补25元,参合人员个人出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