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要求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制度
一、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制度规定和服务协议;
二、为参合人员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严格遵守参合人员门诊就诊与住院实名制;
四、不诱导患者进行不需要的医疗项目消费,不收取红包;
五、公开各项收费标准,不超标准收费,不重复收费;
六、确保诊断证明、处方、病历、票据、费用清单及其它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七、不有意放宽患者住院标准或延长住院时间;
八、认真执行新农合基本诊疗服务项目和基本药物目录规定;
九、公布新农合补偿政策,按规定补偿标准及时准确办理补偿,补偿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十、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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