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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让1.63亿农民受益
时间:2009-10-23 16:25:2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日前从卫生部获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两年多来,经过实践发展了制度构想,初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平稳运行机制,积极稳妥地扩大了试点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据悉,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开展试点的641个县(市、区)已经基本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占试点县(市、区)农村人口的72.6%,较2004年增加了一倍。2005年1~6月,全国补偿参合农民3976万人次,补偿资金支出24亿元。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费用中,有23.7%得到报销,人均住院补偿747.89元,较2004年提高了58元。在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大部分试点地区还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去年全国试点地区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71.5%,其中列入医疗救助范围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参合率分别为76.2%和80%,均高于全国试点地区平均参合率,使贫困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得到保证。   据统计,2003年开始试点到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筹集合作医疗资金100.6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92亿元,地方财政共支付43.23亿元,农民个人缴费37.78亿元,其他渠道筹资7.68亿元。各试点县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确定了不同层次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同形式的补偿方式、简便合理的报销结算方法,较好地保证了农民看病就医、享受补偿、及时报销。多数试点县农民就医实行“一卡通”,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可在本县范围内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各省(区、市)普遍设立管理及经办机构,建立财政监管、审计和社会监督制度,较好地保证了组织管理和监督。   新农合试点工作使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所缓解。湖北省调查表明,通过开展合作医疗,有13.64%的家庭免于因支付住院费用而陷入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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