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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代省长幼军对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时间:2009-10-23 16:25:3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在近日召开的山西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山西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时,省委副书记、代省长于幼军强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事关全省两千多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全省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步伐,切实把这项惠及全省农民的实事办好,让广大农民普遍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改革发展的成果。 于幼军指出,当前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上的差距是城乡之间最大的差距,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比较突出,各级政府要结合我省实际,按照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完善相关政策,深化细化具体措施,继续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于幼军强调,要积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面,2006年扩大到全省40%的县市区,2007、2008年每年再扩大20%,2009年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试点工作要兼顾不同经济条件的县市区,优先考虑在国扶省扶贫困县开展,不要强求一律,不搞平均颁布。要合理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在中央财政明年起为每个参合农民补助提高到20元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财政总体上按照10:5:5的原则比例配套到20元,并确保落实到位,农民缴费标准仍维持不变,使筹资总水平由目前的31元提高到50元。吸引更多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于幼军还要求,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在原则上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加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要加大政府医疗救助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配套衔接。要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将加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房屋改造,基本设施配置和卫技人员培训列入“十一五”规划,并探索城乡医疗对口支援的机制办法。落实分配到城市医疗机构的大学生和评定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到县级以下医疗机构锻炼一年等政策,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维护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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