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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近300万农民看病住院能“报账”
时间:2009-10-23 16:26:0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每人每年交10元,看病住院能“报账”——昨日,昆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启动,近300万农村居民将由此比全国提前五年告别“看病贵”、“看病难”。 据了解,昆明市2003年在安宁、寻甸两地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了59万农业人口,有39.93万参合农民享受到门诊减免和大病住院报销补偿的实惠和好处,医疗负担明显减轻。 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昆明市决定在东川、禄劝、富民、嵩明、呈贡、石林、宜良、晋宁8个县区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辖区内农民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 据悉,昆明市将投入专项资金,对东川、禄劝、富民、嵩明四县区实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0元,对呈贡、石林、宜良、晋宁实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5元,同时市级财政还预算安排了八县区新农合电算化网络建设经费和工作启动补助金。 据了解,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后,昆明市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可报销医疗费40%-60%,在县级医院可报销30%-40%,在市级医院可报销20%-30%,在省级医院就医的则可报销20%。 据介绍,住院报销起付点、即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也就是准予进入住院报销的“门槛”,8县区各有不同,其中,贫困县为50元-200元,县级医院200-300元,市级医院约600元,省级医院为800元。如:在乡级住院的“门槛”是100元,那么100元以内的住院费用不在统筹基金补助范围,100元以上由统筹基金对超出部分(除自费部分)按比例给予基金补助。 截至目前,已有34.83万人参加,占农业人口的87%,累计住院报销近2000人,报销金额达2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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