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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医疗合作将提高补偿比例
时间:2009-10-23 16:30:3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8月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省政府委托,省卫生厅厅长杨平在会上作关于我省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报告时表示,今年我省农村医疗合作将相应提高保障水平,重点是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   根据中央的筹资要求,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4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按每年人均不低于10元。中央把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省政府将中央补助的10元和省级财政的补助统筹使用,依据地区经济水平等综合情况,按“参合”农民年人均30元、24元、16元和10元等四类标准进行补助。按照上述补助方案和平均85%参合率测算,预计省级(包括中央补助)需要支出2.5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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