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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近三百万农民群众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时间:2009-10-23 16:30:3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不久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金所乡麦冲村村民王艳萍,仅缴纳了一年10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但在她生孩子住院后,却报销了1670元的医疗费。王艳萍高兴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我解决了医疗费不足的问题。目前,昆明市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市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近300万农民群众提前5年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惠政策。 2003年起,全市共有4个县(市)区开展了国家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开展的同时,从2005年4月起,昆明市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决定提前5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到全市农村居民中。在没有列入中央、省级试点之前,对参合农民的补助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解决。2005年,除4城区外,昆明市级财政共下拨10个县市区补助经费1363.99万元,其中参加的农民人均补助经费1106.56万元,农村贫困医疗救助金25.18万元,工作经费补助232.25万元。2006年昆明市级财政下拨8个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2565.78万元。 截至2005年底,昆明市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为296万余人,实际参加人数为266万余人,参加率达到90.17%;其中全市4.7万名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的经费全部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代缴,全市列入医疗救助范围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参加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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