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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试点:新温州人医疗保障制度,缴30元可报3万元
时间:2009-10-23 16:30:5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鹿城区将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范围。记者昨天获悉,该区新近出台的新温州人合作医疗试行办法规定,今后,外来工每人每年缴纳30元,到医院看病时就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报销门诊或住院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可最高报销3万元。   根据试行办法规定,该医疗保障制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其中新温州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用人单位按参合人数每人缴费40元。70元中,15元作为门诊医疗费用的统筹资金,55元作为住院医疗的统筹资金。参合人员在门诊就诊时年门诊总医疗费用在500元以内的可享受门诊医疗费用15%的报销待遇,如在区属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其门诊医疗费用在就诊时直接结算,不另行办理报销手续。在省、市级医院门诊就诊的采取实施年度末累积报销办法。   参合人员在一个实施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的,均可申请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药品最高可按90%计入报销基数,住院床位按每天20元的标准计入报销基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下设起报点,上设封顶线,每人全年累计最高给付限额(即封顶线)为3万元。   此外,该区还根据外来务工者流动性大、收入低的情况,特别规定,参合的新温州人在实施年度中变更工作单位的,其该年度的参合待遇仍可享受。报销年度结束时如合作医疗基金有较大结余,还可提取一定比例的结余资金用于发生特大额医疗费用二次医疗补助。   据了解,此次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制度首批试点确定在双屿镇和仰义乡的6个企业,以及全区市政园林系统500名清洁工人,共2000人中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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