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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日正式实施
时间:2009-10-23 16:31:1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2006-2007年度石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今日正式启动,参合人员疾病住院费用在300元以上的,可按规定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偿。据悉,今年我市“新农合”覆盖全市每个村(居),共有26万多名农村农民和城镇居民参加。为方便广大群众,市政府投入70万元建设“新农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并在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新农合”服务窗口,派驻“新农合”专管员,实行信息化管理和便捷化服务,基本实现了当场补偿给付。   市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生病须住院时,请凭身份证(户口簿)到“新农合”服务窗口核实是否参合并报案登记。参合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办理出院手续时当场即可按规定得到补偿;在石狮市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我市任何一个服务窗口报案登记,出院后须在1个月内(最迟应在2008年元月31日前)到位于市区八七路鸳鸯池公园对面的石狮市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新农合服务中心”申请补偿。补偿款在5000元以下的,当场即可领取;超过5000元的,可在材料收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补偿时,参合市民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疾病证明、出院小结、住院总费用清单、住院费用发票原件等材料。   目前,我市12个服务窗口和1个服务中心的“新农合”工作已正式投入运行,由于采用了联网办公方式,服务窗口的申报、服务中心的审核以及管理中心的监督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我市的“新农合”工作更科学、更规范、更便捷。参合人员如需业务咨询、核实资格、报案登记等服务,可就近任选一个窗口。市民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301096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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