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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140万农民享受新型医疗服务
时间:2009-10-23 16:32:3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自去年7月以来,江西南昌市按照“一乡(镇)一院”和“一村一所”的标准,力争用3年时间,对全市80所乡镇卫生院、1192所村级卫生所进行标准化改造,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扩大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对重病的农民实行救助。据统计,目前,全市143.5万农民享有小病不出乡,大病有救助的医疗保障。   由于长期缺少更新改造,南昌市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设备简陋,缺医少药,许多常见病、多发病要转到县城、市区的大医院治疗。从去年起,南昌市把乡村卫生院(所)的建设列入政府考核的20件实事之一,市财政专项投入5900万元,县乡配套3771万元,分两批对全市80所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并规定,改造后的乡镇医院能对90%以上的常见病、多发病就地诊断、治疗、康复,危重疾病能快速抢救,及时转院。第一批改造33所,其中,乡镇中心卫生院24所。投资近120万元改造的松湖镇卫生院,过去一年接诊的重病号不到200例,今年上半年就达320多例,毗邻的丰城市、高安市的农民也前来就诊。   实行药品、卫生设施集中采购,降低农村医疗成本。今年6月,南昌市卫生、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为乡镇卫生院举行专场招标采购,对50种医疗设备实行公开招标,总价值达3700多万元,不仅确保了产品质量,防止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还节约资金近千万元。新建、安义两个县由卫生部门负责农村药品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药品价格降低了10%以上,确保农民群众吃上“放心药”。   为了防止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南昌市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减轻重大疾病对农民的经济负担。2003年,合作医疗首先在南昌县试点,今年初,市政府决定扩大到进贤、新建两个农业人口大县,共筹集合作基金达到7175万元,农民自缴只占20%。到目前为止,这3个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85.07%。   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2005年,南昌市将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管,卫生院里的人员、业务由县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办公经费、医务人员的工资纳入县级财政的预算。乡镇卫生院院长的任用,全部实行公开竞选,择优上岗。评选“农民满意的卫生院”,将医院环境、服务质量、医疗收费列入测评的重要指标,农民不满意的卫生院,辞退院长。   在改善硬件条件的同时,南昌市全力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去年以来,全市还选派了260名医务人员到省、市、县的医院进修学习,对3178名乡村医生进行了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140名市直医院的骨干医生选派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发挥传帮带作用。全市公开招聘了40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了乡镇卫生院工作。   据南昌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8月起,启动第二批47个乡镇卫生院为期一年的达标建设。另外,投资2000万元的1192所村卫生所建设也已开始试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向安义、湾里最后两个农业县区推进。到2008年,南昌享受新型医疗服务能覆盖全市252万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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