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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新农合2007年调整住院补偿标准
时间:2009-10-23 16:32:5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2007年,文成县对新农合补偿比例将进行调整,住院时产生费用在1万元至2万元间的农民将给予50%补偿。   据了解,2003年底,文成县及瓯海区被省卫生部门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率先启动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今年以来,该县已为辖区20余万农民进行新农合医疗保险,参合率达85.6%,平均补偿比例为20%,使多数参保对象在新农合中获益。然而,在该区合医办多年对结报对象的调查中发现,农民在住院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多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但在此报销区间补偿率并不高,以致一些贫困农民由于难以支付高昂药费而放弃治疗。   根据2007年度文成县新调整的新农合有关政策,在不增加农民每年15元个人出资前提下,该县在提高筹资额至50元的同时,对住院费补偿额度进行调整,其中500元至1万元档的给予30%补偿;1万元至2万元档进行50%补偿;2万元至3万元档按30%补偿;3万元以上则以10%标准补偿。并首次推出对参保农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给予1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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