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新闻调查:好事为何有人不乐意
时间:2009-10-23 16:34:0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调查内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调查地点:大悟县新城镇 去年12月,大悟县启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据介绍,每个自愿加入的村民,每年只要缴纳10元医疗费,就可获得国家补助20元,省里补助16元,县里补助4元。参加的村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可报销45%至65%的医疗费;在县医院住院,可报销35%至55%的医疗费;在省城住院,可报销25%至45%的医疗费。 为让更多的农民享受这项医疗福利,该县利用广播、电视等向农民介绍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好处;县乡干部走村入户,深入发动。县委书记夏贤格、县长徐玉琼也下乡动员。经过广泛宣传发动,大悟县有41万农民自愿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占农村人口总数的81%,超过省里规定第一年要求70%参合率的10个百分点。 这项工作虽成效显著,但县委、县政府领导心里却有个大问号:这样的好事,为何还有19%的农民不乐意参加呢?为提高参合率,县相关部门最近就这个问题开展调查。3月27日,记者随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来到新城镇,实地走访农户。 在魏湾村,只见有的人家房门紧闭,门前地坪长了杂草。乡村医生魏华东介绍,这都是举家外出、长年在外打工的农户;由于联系不上,许多人至今还不知道参加合作医疗的信息。魏华东说,要提高参合率,乡村干部就要通过打工人员的亲戚、朋友、包工头等渠道,以电话、书信等方式,与打工人员取得联系,抓住他们节假日回家的机会做工作。 一小卖部前,魏湾村6组村民魏年富向干部反映:“我小孩感冒,到镇卫生院看病花了几百元,而一分钱都不能报销!”在场的干部问明情况后告诉他:“按规定,病人如果住院才能报销;你的孩子在门诊看病,不在报销之列。”魏年富听到后连声说:“明白了!明白了!” 镇卫生院负责人说,村民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细则不了解,是影响参合率的原因之一。此外,一些上省城大医院住院的村民,许多费用因不符合报销规定而被核掉后,对合作医疗产生误解,也是影响其他村民参加的重要因素。 大悟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夏敏玉介绍,一些重症病人到省城大医院住院,按规定可报销25%至45%的医疗费,但大都只能报5%左右,原因是省城有的大医院药品价格大大超过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的规定范围。如使用抗生素,规定每支价格最高不超过22元,而省城有的大医院每支在70元左右。对此,夏敏玉今年与省城几家大医院协商过,但无济于事。由于没有达到承诺的报销比例,一些病人有上当受骗的感觉,这对尚未参加的村民负面影响很大。夏敏玉建议,省相关部门应与省城大医院协调,解决农村参合病人的药费、治疗费、检查费过高问题。 此外,特困家庭无钱加入或加入后无力支付个人承担的比例费用,也严重影响参合率。 晚上7点多钟,记者走进严河村五组特困户徐成的家时,屋里漆黑一团。他说,晚上一人在家,不用开灯,可省点电费。徐成有两个孩子在读高中,一年开支1万多元,而自己重病在身,不能下地劳动,全家一年的收入,仅靠爱人打工的4000多元钱。到目前,徐成已欠债2万多元。这个组的特困户徐德风,几年前中风后大小便失禁,长期卧床不起;由于家中无钱治病,今年65岁的他,只好躺在家里。 乡村医生尹正东告诉记者,这类特困家庭,即使每人能出10元钱参加合作医疗,而一旦得了大病住院,自己承担的医疗费部分少则千元,多的几千上万元,他们也承受不起。对这类特困家庭,尹正东建议,相关部门应代其缴纳参合费,这样可按比例报销部分医疗费,余下部分再由政府通过民政等其他渠道解决。不然,这些最需要救助的人群,无法享受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