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工程暖民心——崇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侧记
时间:2009-10-23 16:35:1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如何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民心工程做细做实,让农民从中受惠?近日,记者欣喜地从崇信县农合局了解到: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参合农民已达到7.49万人,参合率91.66%;今年上半年报销住院费用72.54万元,资金使用率达54.76%,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崇信县经济条件较差,长期以来,看病难一直困扰着当地群众,历届县乡政府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经济不宽裕使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2006年,崇信县被省上确定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当这一“民心”工程落户芮水大地时,一部分群众却还不理解,针对这种情况,县上在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集中宣传实施这一工程的好处和工作程序,同时,采取办板报、召开村民会议等办法进行宣传引导,从而消除了群众的思想疑虑。为了让农村人口都能享受到党的温暖,县上为五保户、特困户、90岁以上高龄老人、儿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6786人统一缴纳了每人10元的参合基金。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县6乡镇,79个行政村,74902人。
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是实施各级政府和医疗单位的宗旨。县上认真研究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把技术服务向乡村延伸,全县确定了58家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群众在此范围内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医院就诊。在工作中推行了参合农民住院“一站式”现场直报制度,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就诊后,只需带上《合作医疗证》、《家庭健康储蓄证》、医疗机构的专用发票,就可以在本乡镇信用社直接报销门诊医药费,住院病人,只需提交《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医院就可当场垫资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简化了报销程序。对特殊病人的费用报销,县农合局职工还进行了上门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结合实际,建立了《基金管理细则》、《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实行全方位、分层次管理;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处方用药、出院带药等环节进行严格定量管理。县上还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到各医疗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对小病大治、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检查,至目前核扣违规资金4510.08元,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芮水河畔扎根,惠及了全县8万多农村人口。今年41岁的黄寨乡马寨村妇女朱金娥患有淋巴瘤,治疗需要3万多元,这对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来说,是一个惊人数字,正当全家人为钱发愁时,想到了去年向农合组织交的10元钱,他们在兰大一院出院后,于2007年5月19日找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报销了1万元的费用,当她拿上这沉甸甸的一笔巨款时,激动地热泪盈眶,感动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救了我的命!”
据了解,今年该县前半年报销1248名住院病人费用72.54万元,其中报销万元以上的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