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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公示制”为新农合保驾护航 化解如何合理用钱难题
时间:2009-10-23 16:35:4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昨日,太湖县大石乡一位群众给该县新农合办公室打去投诉电话,对其公示的有关情况进行举报。经查实后,太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对大石乡一家卫生院为3名患者违规挂床住院、骗取合作医疗补偿金,给予了严肃的处理,责令院方在3日内进行整改,并由院方迅速追回了群众领取的补偿金。   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太湖县正式实施。全县参合对象达10.87万户计41万余人,到7月底,共为参合患者5763人次兑付补偿金448.42万元。其中兑付补偿金万元以上的达26人,领取最高额1.5万元补偿金的有7人。   “怎样把钱合理地用到老百姓身上,是我们新农合的初衷,更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大难题。”太湖县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如是说。   为了真正将这一利民工程做好,该县从开始实施时起,就明确在合作医疗中实施“阳光+雨露”计划,即在兑付补偿金这个环节上,严格实行阳光公示制,让广大参合群众都能合理地享受到雨露的滋润。   一方面,县新农合办公室定期将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补偿金等内容在网上进行公示;另一方面,在乡镇卫生院,将每月在当地医院住院、就医情况以及本辖区内在外地就医的参合对象张贴上墙,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各行政村的集中屋场,采取分村列表的方式进行公示,将患者的就医与兑付补偿金情况置于阳光之下,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只要群众提出异议,县新农合办公室就立即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提出纠正与整改措施。阳光公示制的实施,使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县、乡、村三级公示网络的建成,极大地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让患病的参合农民真正感受到“雨露”。到目前为止,全县各地还有不少的农民写来申请,要求参加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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