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村医疗将实行限额补偿 明年实现筹资每年每人百元
时间:2009-10-23 16:36:5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广州市卫生局昨日发布消息:为落实惠民66条,解决市民“看病贵”的难题,拟在2008年内实现全市农村医疗筹资每年每人100元。
据悉,广州正加大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保证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用于农民治病,引导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到基层医院看病。广州增加财政对合作医疗的投入,预计在2008年实现以区(县级市)为单位的合作医疗筹资水平达到每年每人100元以上。届时,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比例可达到35%以上,各区(县级市)的报销封顶线均达2万元以上。届时,筹资水平达到每年每人100元以上的区(县级市),会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和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纳入补偿范围,实行限额补偿;有条件的地区推行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门诊补偿,将日常门诊费用纳入补偿范围,实行限额补偿。门诊补偿资金控制在当年总筹资的20%以内,并适时调整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