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同等缴费同等财政补贴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兴化试水城乡医保管理并轨
时间:2009-10-23 16:38:4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3月,兴化市第三次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调整到100元。据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广华透露,“此举是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接轨做准备。今年,兴化城乡医保有望实行同等缴费,同等财政补贴,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兴化市医保中心资料显示,实施“新农合”以来,每年享受住院报销的不超过4万人,年受益率在4%左右。由于受益率低,许多村民不愿意缴费参保。
2006年10月,兴化在全市率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从卫生部门划归劳动保障部门,试行城乡医疗保险并轨管理,迈出城乡医保一体化建设的第一步。
一年多来,该市社保部门借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模式,“新农合”筹资标准从每人30元逐步提高到100元,住院报销比例从35%提高到45%,医药费保底限额由原来的10%提高到20%,大病救助封顶线从2万元提高到6万元。
去年4月,该市在全省率先启动老龄(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目前,已有17个乡镇近10万老年农民从中受益。2007年,该市“新农合”新增扩面15.4万人,农民参合率达95.8%。
“兴化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8%。该市对城乡医保管理并轨管理,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探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盛钢表示,今年我市将推广兴化经验,选择一两个市(区)实施城乡医保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