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采取以点带面、签订"责任状"、日常监管等有效措施,全面推动村级小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活动。
为使辖区内绝大部分小型医疗机构药房年内达到规范化药房。该县把各乡镇已达到规范化管理药房的72家村卫生所和诊所树立为本乡镇的典型,发挥区域模范带动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并与全县小型医疗机构签订了年度药品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将规范药房的要求以"责任状"形式留给村卫生所及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让他们树立责任感,同时年终公布考核结果,以诚信促落实。与此同时,该县切实发挥日常监管与新农合工作的有利协作,把药监与新农合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县上发展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利时机,促进小型医疗机构药房管理。
截至目前,该县已对辖区内18个乡镇72家已达到规范化药房的村级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严格的现场验收,并颁发了"村级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先进单位"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