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梅江区“新农合”再增惠民新举 五保户低保户免交住院起付金
时间:2009-10-23 16:39:5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梅江区 从6月1日起,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使农民群众在住院报销、慢性病门诊报销、特殊病种补偿和扩大补助范围等四方面享受到更多实惠,区内五保户、低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则免交起付金。 据了解,近年来,梅江区 围绕“农村人口人人享有合作医疗保障,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工作目标,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惠民利民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面实行住院及时补偿制度、改善医疗条件、规范医疗服务等措施,全区在2007年底实现农民参合率100%,提前两年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的目标任务。为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广大百姓,该区在提高财政配套资金比例,使个人筹资水平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110元的基础上,从6月1日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一是提高住院报销的补偿比例,镇级、区级、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个、10个、5个百分点,达到65%、60%、35%。二是提高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白血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等9种慢性病门诊的报销封顶线提高一倍,达到4000元,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20%。三是提高特殊病种补偿标准,新发肺结核门诊患者一次性补助由300元提高到500元;白内障人工晶体手术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做手术的,单眼补助400元,双眼补助800元。四是增加补助范围,对门诊抢救医治无效死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的,凭相关证明一次性给予300、100元补助;五保户、低保户在区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则免交起付金。 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全区已为974名参合农民支付补偿金近150万元。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