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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新政策让参合农民更受益
时间:2009-10-23 16:40:0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近日从湘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获悉,新农合新的补偿政策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共有六项。即降低住院起补线,调整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补线分别为700元、500元、300元、100元。提高住院补偿比例,调整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40%、50%、60%、70%,分别上调10%、20%、15%、15%。年度补偿封顶线由原1.8万元提高至3万元。扩大补偿范围,难治型肺结核门诊规范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依照县级住院补偿办法进行费用补偿。创新补偿机制,对剖宫产等10种疾病治疗和方法实行统一定额补偿。保持门诊和其他限额补偿政策不变,2009年推行门诊统筹补偿时一并调整。 另外,2008年1月1日至5月31日住院治疗且低比例补偿的参合农民,将按新补偿政策实施住院费用追加补偿,达到合理使用新增基金,充分发挥基金效率,提高农民受益水平的目的。7月1日至8月31日为新农合新补偿政策“追补”实施期。 据统计,6月1日至17日,湘潭县新农合新的补偿政策共补偿3729人(次),基金支出277.93万元,人(次)均住院补偿893.57元,比1—5月份提高95元;住院费用补偿率为32.84%,比1—5月份提高 7.38个百分点,年内可望达到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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